國光石化年排碳1200萬噸 衝擊國家減碳目標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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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石化年排碳1200萬噸 衝擊國家減碳目標

2010年07月14日
本報2010 年7月14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環保署上週五(9日)舉行「國光石化溫室氣體專家會議」。這份合併國光石化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由國光石化、工業局共同提出)的溫室氣體報告,卻只計算國光石化營運後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對於「間接」排放、以及工業港建造及營運的碳排放隻字未提。

委員質疑國光提出的溫室氣體資料、數據並不完整,國光石化每年增加1200萬噸碳,與國家目標相違且排擠其他開發案,提出的減碳方案也飽受質疑。

最後擔任主席的台大環工所教授蔣本基裁示,國光應再補充「完整報告」,數據的正確性務必要確認,包括上中下游所有排放的溫室氣體都要算清楚。工業局應說明產業政策,能源局應說明能源政策。擇日再舉行第三次審查會。

國光石化溫室氣體每年BAU排放2400萬噸

國光石化提出的報告指出,營運後BAU(註1)的全廠基線二氧化碳總排放量每年2400萬噸,如果採用BAT原則(指提升設備採最佳可行技術),排放量可減半,降到1200萬公噸。

國光石化指的BAT原則是:使用低碳能源、熱能回收再利用、提升加熱爐熱效率、提升能源效率等等。輕裂單元能耗比較,國光比六輕、三輕等都較佳。

不過徐光蓉質疑,2007年就送了國光石化環評,2007年的環評書也寫同樣數字,「2007年的BAT到今天還可以當做BAT嗎?」

境外碳權如何經營?應刪除

國光提的溫室氣體減量友善措施,短期措施(2015到2025年)植栽綠化360公頃。國光也規畫取得境外碳權,中油公司規畫在印尼東加里曼丹省種植痲瘋樹,國光將協商中油讓售所獲得的碳權。

中期措施(2026到2031年)發展風力、太陽光電發電,一年可少排7萬噸。長期(2032到2037年)園區內預留碳捕集及封存等等。

台灣看守協會謝和霖質疑種樹成效,他表示當時六輕也提到種樹,但事實並未成功。每一種植物吸收二氧化碳不同,國光至少應交代樹種、以及成效。

立法委員田秋堇指出,碳交易遷涉國家的碳主權,碳交易出來的碳主權是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嗎?還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能源稅條例何時過還不知道。她建議國光所提「短期減碳友善措施」中的「境外取得碳權」應刪除。

成大環境工程學系教授林素貞質疑,境外碳權怎麼算?用什麼機制、成本多少、誰來付?

不成熟的碳捕集、封存,不能當成友善措施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王佳貞表示,中油公司規畫在印尼東加里曼丹省種植痲瘋樹,這是一個很複雜、有爭議的方案,效果不知,衝擊面也都沒談。另外國光提出所謂的碳捕集及封存,都是不成熟的技術,可以被認可嗎?

徐光蓉表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已開始討論清潔發展機制(CDM),碳的捕捉及封存至少在這兩年不可能被列為清潔發展機制。而且國際對此有疑慮,包括滲漏、爆炸,至今也無法證實有成功案例,碳捕捉跟封存應刪除。

先增胖、再減量,實際排放增加55%

環保署溫減辦公室專門委員周淑婉表示,未來重大開發計畫在環評時將要求,2020年排放要比當年的BAU減少45%,以確保國家目標可達成。國光石化、六輕五期等開發案,必須較2020年的BAU排放量至少減少45%。

不過,彰化環盟理事長蔡嘉陽質疑,用BAU計算減量是根據什麼?他表示,BAU是第一次大戰英國首相提出「平時如戰時」的觀念。現在明明是「先增胖、再減量」,國光實實在在每年增加1200萬噸。

「這不是BAU,是加速的商業,實際增加了55%,不要再用BAU騙老百姓我們要減碳45%。」

蔡嘉陽表示,國光開發後濕地面積消失4000公頃,而濕地有重要的固碳效果,未來因濕地消失而減少的固碳效果,也要併入國光石化的增碳項目。

不要隨隨便便使用「乾淨能源」

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指出,燃油、燃汽只是相對於燃煤稍微低碳的能源,不是乾淨燃料,「請不要隨隨便便使用乾淨這兩個字」。她指出,國光與老舊的工廠比較指自己的能源效率高,「勝之不武」,要比就跟先進工廠比。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說,國光花了很多篇幅在說明跟一些舊廠比減排多少,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國光為大氣層增加了多少排放量」。大氣已像一鍋沸騰的水,要減少沸騰就是要先把火關掉,然而現在卻是持續且加速加火。

用乙烯當指標,檢視國光的效能

能源效率受到質疑,成大環境工程學系教授林素貞表示,應該用乙烯產能做指標,國光產能240萬噸乙烯,台塑 175萬噸,應有一個比較表,一是跟台塑比,台塑總計排放的二氧化碳多少?然後要看最新的,德國、日本、美國、新加坡、南韓,每一噸乙烯耗多少能源、排放多少二氧化碳?應補充資料說明。

漏列了間接排放

林素貞指出,排放有直接、間接,國光的溫室氣體排放估算,只列了Scope1、Scope2,但漏列了Scpoe3(註2),而Scpoe3乘數效應很大,例如鋼鐵是直接排放的三倍,石化至少昃2.5 到3倍左右,她要求應補充資料。

王敏玲指出,彰化北有台中港,南有麥寮港,現在又要蓋國光石化專用港,蓋港過程抽砂、挖土、運輸的過程不會排碳嗎?還有,大度攔河堰老遠拉專管送水到給國光用,多段加壓耗費可觀電源,這些是否都加計排碳量?謝和霖表示,建造過程、設備運輸會產生多少碳排放都要加計。

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表示,這是國光石化、工業局共同提出的報告,但工業港並沒有列溫室氣體排放,要把責任釐清,列出兩者各排放多少。

國光石化是否排擠其他產業發展空間

林素貞表示,為了國光可能排擠了其他重要產業,包括IC業,兩兆三星、中科五期不知什麼時候會冒出來。還有運輸業,叫大家都不要開車了?電力也會成長,現在75%還是化石燃料,「不會增加排碳嗎?不要騙人。」

王敏玲指出,每年每人要為國光負擔0.51公噸。一個開發案已讓台灣二氧化碳的排名往前擠,國光開發後,未來台灣較具競爭力且真正較低污染的產業,還有發展空間嗎?這樣的發展公平嗎?

政府的減碳是在愚弄人民嗎?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說,日前總統府月會時官員提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特別是化石燃料,來減緩地球暖化,是各國追求永續發展不可迴避的課題。

王敏玲質疑,2008年7月到2010年2月,全國總共節電70億度,減少排放447萬噸二氧化碳,國光石化一蓋前功盡棄。行政院一方面說推動減碳四法,一方面又推動高碳排放的石化業,「政府的減碳是在愚弄人民嗎?」

台灣人均排放第七,還在全力增排

徐光蓉指出,最近國外有一份報告指台灣二氧化碳排放是絕對量前25名的第22名。2009台灣每人每年排放量是全球第七名,「我們還要再增加」。國光不論排放多少,一定要在別處有足夠減量,這案子才能考慮。

徐光蓉表示,開發單位應提供質量平衡表,進多少能源,每一單元進料多少、廢棄固液體量多少。另應提供中油現況,進口原油含硫量比多少,加輕脫硫時用了多少氫氣,應提供耗能量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否則審查沒有意義。

什麼是「專家」?

會議一開始,專家委員、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抗議,第一次環保團體推薦她為專家委員(專家會議由各方推薦委員)時被環保署拒絕指她資格不符。後來她在推薦信中加了一段文字,她在哈佛念書時的老師目前是美國總統歐巴馬的能源顧問,她的資格就變符合了。她請問環保署:「什麼是專家?」

徐光蓉痛批:「你們環保署的承辦人員是什麼專長,可以認定別人是不是專家?」(註3)

環保署回答是因為推薦信中徐光蓉的專長沒有寫清楚,所以第一次沒有接受。

被環保署指資格不符的並非只有徐光蓉,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之前環保團體推薦他為「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健康風險專家會議」委員,結果被環保署指他雖是空污專家、但並非健康風險專家而拒絕。

結果次日,莊秉潔卻被邀請到「國光石化健康風險專家會議」,以他所模擬的空氣污染評估國光石化開發後的健康風險,在場其他委員一致認為他的報告相當有說服力,要求列入正式的國光石化健康風險評估。

所以,請問什麼是專家?誰又有資格認定誰是專家、誰又不是?徐光蓉認為,既然環保署開放各方自行推薦專家,就應該尊重各方推薦的人選,至於這位專家在會中表現如何那是另一回事。

※ 註1:BAU(Business As Usual)是假設在政府完全不採取任何減量措施,任由自由市場經濟成長,溫室氣體增加的排放量。BAU的假設條件包括實質經濟成長率預測、人口數及戶數成長預測、產業結構演變趨勢、國際能源價格。

環保署所模擬的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基線(BAU),分成低、中、高經濟成長(高成長的情況已放入國光石化、六輕五期等開發案),到2020年溫氣體排放量會達到420到467百萬公噸。

然而,政府已宣示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期程」,2020年要回到2005年的排放水準。2005年總排放257百萬公噸,到2020年最多將增加45%,如要達到政府目標,就要把這增加的45% 減下來。

如何減?會不會為了國光、六輕開發,排擠其他產業發展空間?如果目標是「真的」,也不是心存「先開發再說、減量是下一任的事」,那今日政府在同意國光、六輕開發前必須先說清楚。

※註2:Scope1:指製程中直接排放的溫室氣體;Scope2:指外購能源(例如電力)所排放的溫室氣體;Scpoe3:指工廠運作衍生出來的排放(例如運輸、外包工程)。

※註3:徐光蓉從1997年到2009年,每一年無間斷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她也是國際相關組織台灣民間代表,長期研究能源及氣候變遷,是各媒體訪問相關議題的首要人選。在台灣只要對這個領域稍有概念的人,大概都不會說她不是能源與溫室氣體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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