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下水的地方 可不可以設垃圾掩埋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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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下水的地方 可不可以設垃圾掩埋場?

2010年10月18日
作者:朱淑娟(公民記者、本報特約記者)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6日舉行第8次專家會議,前幾次會議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今年2月舉行第6次專家會議時,決議永揚場址地下水流速、流向部份,由永揚公司出資委託第三人調查。第7次專家會議選出「美商傑明公司」調查,今天傑明公司提出調查結果。

會後決議現有模擬資料尚不足以提供專家作成專業判斷,請傑明公司補充歷來地下水位實測數據,再舉行專家會議。

傑明公司水力試驗結論如下:

1.崁下寮泥岩層K值約在10-5~10-7 m/s (地下水地層水平/每秒公尺流速)

2.崁下寮砂岩層K值約在10-5~10-6 m/s(地下水地面入滲/每秒公尺流速)

3.二重溪層K值約在10-5~10-6 m/s(每秒公尺流速)

4.北勢坑斷層試驗結果為低透水性

地下水流速K值10-5 m/s 流速快

針對以上結果,專家委員之一、嘉南藥理大學助理教授陳文福未到場,但發表書面意見。他認為,不論是地層水平、地面入滲,K值都達到10-5 m/s(表示流速很快的意思),表示部份地質狀態是很透水的。

代表環保團體的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表示,報告已做出永揚場址一期掩埋區砂岩破碎帶的透水係數K值是10-5 m/sec,表示掩埋面下10到20公尺有地下水、而且流速很快,要求今天(6日)的專家會議應納入結論。

傑明公司所做結論第四點指「北勢坑斷層試驗結果為低透水性」,地下水會集中在斷層東側,但陳椒華指出這個調查有誤,依她長期觀察,調查範圍的最低水位應是MW7,不是YY06,另由斷層岩心擾動帶研判,北勢坑斷層面應約有6公尺,故北勢坑斷層並非不透水,其透水係數K值為10-6 m/sec。

專家委員、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也質疑,地下水集中在東側這個結論很可疑,不過當他要繼續追問時,被主席交通大學環工所教授葉弘德打斷。

陳椒華強調,這件事情要用高標準,地下水汙染的事要受到重視。她拿起日前在垃圾場附近採樣的水瓶,水質清楚看出來已呈深咖啡色,檢測多項物質超過標準,但過去這批專家委員卻指這水是背景值。

模擬不能代表事實

這份報告只用「模擬」而不是「實測」,公民參與聯盟朱增宏覺得太不合理。他認為永揚案的討論重點是,在這裏設掩埋場影響到許多人水源安全,不能用模擬,專家會議不是學術會議、也不是論文指導,如果模擬不能告訴真相,學者專家就要承認模擬不能得到真相。

朱增宏表示,只要設垃圾場有任何存疑可能會汙染地下水,環保署就要決定撤銷永揚垃圾場。「我們要釐清真相,不是要釐清模擬!」

有地下水的地方 該不該設垃圾掩埋場?

代表環保團體與會的台大醫師許立民表示,這個場址有斷層、有破碎帶,地下水就是會沿著破碎帶垂直跑,這次傑明報告在破碎帶內模擬的地下水流速是10-5 m/s,是所有地點K值最高的,這點與環保團體認知相同。

許立民指出,專家會議是要釐清事實,不是學術研討會,應回到最初為什麼要舉行專家會議?是要討論這個地區是否應設垃圾場。

他反問:傑明所挖的六口井下面有沒有水?一點多公尺就挖到水,而且從89年環評一開始挖的井、到成大調查挖的井、環保團體挖的井、到最後傑明挖的井,下面到底有沒有水?(結果都有)

許立民說,地下水多的地方不適合做垃圾掩埋場,這才是所有問題的答案,而答案是不論在那裏打井都有水,請環保署長、綜計處長、台南縣政府都要認清這個事實。「如果各位老師給學生出考題,有地下水的地方適不適合做垃圾場?答案是什麼?」

無法釐清事實的專家會議 真的不用開了

最後環保團體只要求,傑明的報告已做出中指出砂岩破碎帶的透水係數K值是10-5 m/sec,請納入今天會議結論。但擔任主席的交通大學環工所教授葉弘德、環保署綜計處副處長蔡玲儀都不願意(實在不明白為什麼)。環保團體當場炮轟專家委員及蔡玲儀,搞得不歡而散。

專家會議的「專家」真的可以釐清問題嗎? 6日開完會後,所有環保團體、當地居民都很懷疑。陳椒華表示,明明有地下水,專家委員不做結論。明明測到的地下水已經汙染,也證實埋了爐碴,但環保署也好、台南縣政府也好,就是無法對場址做出什麼決定。

不但如此,專家會議還自我設限,地下水調查範圍侷限於174縣道以北,這樣無法了解174縣道以北地下水是否流向174縣道南邊的烏山頭水庫集水區。

她建議,如果專家會議無法釐清事實,那會真的不用再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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