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大湖居民還需要花幾個2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特稿】大湖居民還需要花幾個20萬?

2010年12月11日
本報2010年12月11日台北訊,洪美惠報導

一群關心保護區開發問題的居民,東拼西湊20多萬元刊登全國版廣告,為的是阻擋慈濟恣意開發保護區,為的是要台北市政府拿出誠意解決多年前非法填土的弊案。

12月6日的都市審議委員會,在一陣「停止違法審議」、「還我保護區」、「官派委員退出審查」、「利益迴避」聲中,以罕見的7.5小時馬拉松式會議,最終以本屆會議「不作可或否」決議收場。主席台北市副市長林建元並在委員提問開發單位時,公開指導慈濟下回審議送件,應該如何補資料,如何強渡關山,表現出此案非開發不可的態度。

在此之前,永揚掩埋場顧問公司製作不實環評報告,導致審議委員誤以為該廠址合乎掩埋場的設置規範,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自地救濟進行地質調查,並依此提起訴訟。日前審判定讞,掩埋場業主、顧問公司人員遭判刑1年及9個月不等。

慈濟委託的顧問公司所提出的地質鑽探報告,諸如「基地內」沒有斷層、沒有順向坡等,於是出現所謂「基地內」可以開發的假象。但是,2005年會議結論第4項(P.6) 有此文字記錄:「本案北基地東北側及南基地西北側所臨接的山勢均為順向坡,未來基地開發應隨時監測是否仍有滑動現象產生。」

比對會議記錄,可看出此誤導審議委員的行徑,正如同永揚掩埋場的翻版。造假事件使得顧問公司人員吃上官司,想來這不該是慈濟所願見的。而據悉,參與本次審議會的居民們,也會不惜募集巨資以提出法律訴訟。20萬不是小數目,但是如果有必要,已有居民表示,寧願拿出更多個20萬護衛這塊保護區。毫無疑問地,以聞聲救苦、慈悲救災聞名於世,並且是聯合國認可的NGO人道組織,正引起居民強烈而不可等閒視之的疑慮。

12月6日當天,主席在民眾提出「程序違法」的意見時,不願面對民眾質疑,回應「只有委員可以提出程序問題」,「你們的程序問題跟我的程序問題不一致,主席只能處理會議進行的程序」,引起居民一連串抗議。

由於主席堅持「只有委員能夠提出程序問題」,發言民眾只能不斷拜託委員。沒想到當有委員首肯並請市府官員回答,答案竟然震驚全場。官員說:慈濟開發此案,業經內政部核可,具備「調和經濟」的功能,因此符合保護區因應國防或經濟之所需的開發原則,故沒有程序問題。

會場上,甚至有發言民眾以「恬不知恥」評斷這個為開發保護區而巧立的所謂「調和經濟」;而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則說,「調和經濟」的內容,有經過經濟主管機關審核實質內容嗎?不應該是你們隨便說說就算了。

原本屬於水利會的湖泊、水塘,為何會成為私人公司所有呢?其實這才是關鍵。而政府任由水利會的湖泊、水塘變成私有化,此其錯誤一;讓具有防洪功能的湖泊被非法填土,而不聞不問,此其錯誤二;巧立名目讓接手此地的慈濟變更用地,來掩蓋過往的錯誤,此其錯誤三。政府應該給這個社會一個公道,好好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