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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談判 不是只談減碳量

2011年01月04日
作者:楊曼瑜(台達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志工寫手,坎昆氣候會議小島國聯盟代表團成員)

小島國聯盟上次為簽不簽《哥本哈根協定》而分裂,但這次全體支持《坎昆協議》,圖為我國友邦馬紹爾群島的官方代表。張楊乾攝

坎昆氣候會議(COP16),對從頭到尾密切參與閉門與公開會議、知道國際協商困難度的小島國代表團來說,基本上這次會議的結果是非常振奮,也讓我們更有信心繼續推動未完成的目標。可惜,這股喜悅的心情,很難透過台灣媒體的力量傳達至大眾,也無法改變政府在相關議題上的決策。

相反地,當看到國內有主流媒體以「富國拒絕減量、減碳破局」為題,為坎昆氣候會議下結論,我是感到錯愕的。我認為只狹隘看減碳承諾,就作出的媒體報導,不僅會阻礙進展,還會掩蔽了機會。坎昆氣候會議為全球氣候變遷行動的風向球,在重重困難中,我看到氣候變遷已經產生的負面效應,但也看到公部門與私部門非常強烈的行動訊號;氣候變遷考驗生存能力與行動實力,也考驗思考態度與價值觀。

國際協商 難有捷徑

國際協商是個注重程序、錙銖必較,以及合縱連橫的過程,主要會議(plenary meeting)開始後,即以大大小小的會議展開協商,包括檢視氣候公約組織(UNFCCC)在財務面、科學、技術、方法學的執行成效,以及在氣候議定書(KP)與氣候公約(LCA)兩大架構下,分開討論新草案內容 。這類的國際會議,常先以各國各自表述開始凝聚共識,接著逐章節逐字修改草案,從意見分歧到全體同意草案,是非常耗時耗力的。

在今年坎昆氣候會議開始前,先在天津召開的會前會裏,就已經有一份協商草案出爐,各國也提出他們的協商版本,並為以哪個版本為主進行修改即爭議不休。協商草案必須要錙銖必較,是指細到用詞選字、標點符號、單數多數名詞,以及段落邏輯的承接,都要仔細推敲。

舉例而言,小島國聯盟慣用「最受氣候變遷威脅國家」而非「受氣候變遷威脅國家」,前者主要指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與小島國家(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 SIDs),若用後者,國家如巴基斯坦也將被納入,而分散了資源。因此,當許多開發中國家以誠切激昂的語氣,強調氣候變遷對國家產生的威脅時,協商者聽的關鍵在於「其立論是否與過去不同,是否影響到資源分配,跟哪些國家的論調比較一致,是否有合作機會或反而產生排擠效應」。另外,使用冒號跟分號,也代表「包含」與「或是」的差異,反映了承諾的範圍與替換性。

平衡方案 擺脫大國主導

這次協商成果,之所以獲得壓倒性的支持,重點在於大會使用了一套平衡式解決方案(Balanced package solutions),讓各國意見都能夠部分納入條文,避免非黑即白僵滯不前的窘境,同時也再度將氣候變遷議題拉回全球式的思考,不讓大國主宰會議結論。

舉例而言,儘管小島國聯盟在減量部分的訴求,包括以攝氏低於1.5度為目標、控制大氣溫室氣體濃度低於350 ppm等數字,並未具體出現在條文中,但是在大會提出的決議草案裏(COP)以及其他相關條文中,已強調已開發國家必須增強減量的幅度與速度,儘快達到最高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減量。而在坎昆氣候會議結束前24小時的會議裡,小島國聯盟差一步就能把「2050年減低溫室氣體50%至1990年水準」納入條文。調適與資金的部份,小島國聯盟的立場也盡數出現在條文中,特別是「受氣候變遷負面效應影響最深的國家」與「可預測的、新的,以及額外的資金援助」等條文,更是建立了行動的信心。

因此,當我們拿到最後出爐的草案的當下,大家直呼不可思議,許多在過去2個禮拜爭執不下的訴求竟然出在條文中了! 當然,小島國聯盟也部份妥協以達成共識,亦遺憾資金轉移路徑未具體納入條文,眼前仍有許多細節須要明確的定義與條文化。

減碳量以外的氣候協議

氣候變遷協議,是場衝突當中尋求解決之道的長期談判,我從旁觀者轉變為實際參與者的過程中,也經歷了全盤的衝擊。在《京都議定書》、碳額度、碳市場與技術之外,還有生態系完整性、溼地、森林、農業、性別、原住民,與社會正義等問題參雜其中,而且這些內容已經出現在最終決議的條文裡。如果我們僅把焦點放在前者,只會局限思考的廣度,而被後京都議定書未果給摧毀信心。

舉例而言,如果只看減碳量,就會忽略芬蘭政府的快速啟動基金,將用於提高女性參與氣候變遷;因為女性在家庭中主宰了水與食物資源利用,若透過女性的力量,將更有效的執行調適措施。如果只看減碳量,也看不見泰國政府了解到溼地作為碳匯的價值,已開始執行濕地保育計畫。

不論如何,會議結束後,才是挑戰的開始。這挑戰不僅來自於因應氣候變遷的困難度,更於場外人員解讀會議結論思考的廣度,以及看待氣候變遷在觀念上的歧異。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