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水肥處理費 業者要求再減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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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水肥處理費 業者要求再減半

2011年01月04日
摘錄自2010年1月4日聯合新聞網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縣議會去年底加開臨時會,通過縣府所提3000萬元的水肥處理費覆議案。從3日起,水肥業者每投1噸水肥進林口南區汙水處理廠,縣府就收200元處理費;外傳,水肥業者仍不滿收費比台北縣市貴,並指責未積極取締未立案業者,不排除再到縣府抗議。

桃園縣政府新任水利局長李戎威3日上任第一天,就聽到業者的聲音,他表示,可以再加強溝通,但是水肥處理原本就是「使用者付費」,不收費似乎說不過去。

環保署調查顯示,目前河川主要殺手除了工業廢水,家庭汙水占一半以上,環保署公告,機關、學校今年起每年要清一次化糞池的水肥,若不做,就會被告發;10樓以上社區住戶,明年起才會稽查、處分。水利局認為,以後水肥業者的生意是做不完,只要是合法業者政府都會保障。

水利局表示,縣府也打算繼續輔導其他工業區汙水處理場,代操作處理水肥,但現階段仍希望合法業者要到合法處理場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