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環保峰會 環保署:經濟誘因加速改善空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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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環保峰會 環保署:經濟誘因加速改善空污

2012年04月23日
摘錄自2012年4月23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子敬23日在「2012兩岸環保高峰會議」中表示,為改善台灣空氣污染問題,建立「經濟誘因制度」,而2010年台灣空氣品質不良比率,已降至1.4%,提前達成目標。

全球暖化與空氣污染相關,張子敬會中專題報告「台灣環保工作之現況與展望」時指出,台灣「空污管制」策略秉持「污染者付費」原則,從管制「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並建立「行政制度」和「經濟誘因制度」來規劃。

在「經濟誘因制度」部分,張子敬說,台灣依污染物削減與順序,徵收空污防制費、獎勵污染改善、輔導評鑑等方式,促進業者增設污染防制設備、使用潔淨燃料,「截至2010年底,空污費共收入新台幣440億餘元,支出424億餘元。」

經上述政策與制度推動,張子敬指出,台灣空氣品質不良比率已從1994年7%,降至2010年1.4%,已提前達成2011年空氣品質不良比率1.5%的目標,目前環保署也正積極擬定細懸浮微粒相關管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