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輻汙標準鬆?衛署:我較他國嚴格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檢驗輻汙標準鬆?衛署:我較他國嚴格

2012年08月28日
摘錄自2012年8月27日優活健康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日本食品進口台灣的輻射檢驗標準,有民眾於27日投書媒體,指稱台灣對日本可能受到輻射汙染的食品「門戶大開」,並表示南韓、新加坡、香港和倫敦等國,均對進口食品的輻射檢測採最嚴格的標準及罰則,而台灣「已經成了全球最容易傾倒核廢食物的地方」。對此,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發表聲明回應,各國對日本食品的輻射檢驗,所採取的方法及限制的品項不同,我國管控實際上是比其他國家嚴格。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自民國0100年3月14日起,已加強自日本輸入食品查驗措施,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五縣生產 製造之所有食品仍禁止輸台。此外,日本其他地區生產之八大類食品實施「逐批」檢測輻射值,且日本輸台食品輻射檢測採取與日本相同之輻射標準,不符合日本標準之貨品亦無法輸銷台灣。至於民眾投書表示,「台灣只有在311發生後,曾暫時停止福島等5縣產品」,衛生署予以否認。

而民眾投書內容中提到,歐盟的檢驗方法,是有歷史(車諾比事件)的緣故在,且歐盟和南韓、新加坡等國對日本食品朝嚴格化的標準檢驗。對此,食品藥物管理局回應,歐盟並未禁止 日本包括福島地區之食品輸入,僅是要求檢附輻射證明,邊境則實施抽驗;而南韓及新加坡則僅限制日本特定縣市之特定品項輸入,顯見我國管控實際上是比其他國家嚴格的。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於101年6月29日公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草案後,在評論期間內充分提供公眾透過各種管道提出建議,且針對公眾疑慮,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已分別說明。而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再次重申,該預告評論期結束但並未定案,將依照行政程序彙整各界意見,再經專家討論後,作為重新評估修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