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酒」續賣?台酒:合乎規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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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酒」續賣?台酒:合乎規定

2014年02月16日
摘錄自2014年2月14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市議員何志偉、嘉義市議員黃露慧13日舉行記者會,指台灣菸酒公司生產的「總統蔣公八秩晉八華誕懷舊紀念酒」、「玉山高粱酒黑瓷瓶酒」,2011年銷到大陸各檢驗出塑化劑為3.01ppm與1.66ppm,在中國全數銷毀。但北市衛生局1月抽驗蔣公紀念酒,仍含塑化劑0.69ppm。

台酒協理林士傑說,國內的「酒類衛生標準」未規定塑化劑標準,酒液的塑化劑含量只能依2012年發布的「酒盛裝容器衛生標準」檢視,台酒的酒類都經兩道檢驗再出廠,至今符合標準。

他說,2011年5月爆發塑化劑事件,公司6月檢測部分40度以上高酒精含量的烈酒有微量塑化劑,確認採購的製酒原料並未違法添加,疑為製程的塑膠管線或瓶蓋內塑膠墊片自然溶出的背景值。

2011年底前就把全台12座酒廠製程中的塑膠管線換成不鏽鋼、墊片換成乳膠製。

議員質疑酒液不應以「容器」標準檢視,並質疑除兩款酒之外,2011年底前製造的其他烈酒可能也遭汙染,要求台酒同意退換貨。

林士傑在記者會原稱可視保存、包裝情形退換,但會後受訪改口說所有產品都符合國家規定,沒有退換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