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S送丹頂鶴回棲地 北市擬透過日韓推動野放摘錄自2007年5月2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被華盛頓公約列為一級保育類動物的丹頂鶴「丹丹」,2004年在新竹受傷後送到台北市立動物園救治,現在傷勢痊癒;丹丹到底野放回中國東北棲息地或留置動物園引人關注。台北市建設局今天表示,已透過兩岸民間組織聯繫,若因政治因素無法成行,將透過日、韓第三國推動野放作業。 建設局指出,兩岸曾因二級保育類動物有過動物輸出入紀錄,由於丹頂鶴是華盛頓公約明列的一級保育類動物,輸出入必須取得國對國的CITES證明文件,基於政治因素,野放中國的推動工作不順利。因此,也請野鳥學會聯繫第三國推動野放;由於日韓較近中國東北,是較可能的回鄉途逕,目前由民間團體積極接洽中。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05-30 01:33 提交人: 陳胤安
IFAW:不能批准非南國家再申請象牙出口摘錄自2007年5月24日中央社約翰尼斯堡報導 國際野生動物保護組織 (IFAW)非南區執行主任貝爾表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國際貿易公約」 (CITES)在1989年禁止各類象牙貿易規定是有效的,如今波札那、納米比亞等非南國家再次要求將自己排除在象牙商業貿易限制之外,將對非洲象群造成新一輪的浩劫。 1997及2002年波札那、納米比亞、辛巴威、南非等象群數量較多的非南國家,有條件的出口年度庫存象牙達110噸,1999年還讓非南三國一次性出口象牙到日本,這為CITES原先1989年制定的禁令,在執行層面上帶來重大挑戰。一旦今年的CITES又批准波札那、納米比亞的申請,難保非法象牙貿易再度猖獗。貝爾表示,如同新加坡在2002年6月查扣最大一宗的6.5噸走私象牙一樣,當年批准非南一些國家有條件出口,在合法交易同時,仍然無法阻止全球不斷的象牙走私。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5-25 00:48 提交人: 黃至賢
日人走私400隻印度星龜 機場遭攔截摘錄自2007年5月22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日籍在台人士西久保英夫前晚從泰國走私400隻保育類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印度星龜,在桃園機場被查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偵辦。此案為首次有外籍人士以台灣為轉運站,在國際間走私保育類野生動物牟利,被我國逮捕,查到的印度星龜數量也居歷年之冠。 林務局指出,印度星龜是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名保護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也是農委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的保育類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依該法第40條規定,走私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05-23 09:20 提交人: 陳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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