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哺集乳室嫌不足 罰則也太輕摘錄自2008年8月4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為保障婦女哺育母乳權益,台北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日前聽取市府衛生局專案報告,與會委員對市府設置哺集乳室的設備條件,認為仍嫌不足;另違反規定罰則也認為太輕,應可再提高。 由於「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已在議會完成一讀,待下會期繼續審查,衛生局表示,將與議會溝通納入人權會所做意見,讓條例規定更完整。 衛生局並公布5月中旬,由12區健康中心針對符合母乳哺育條例規範,必須設置哺集乳室的449處公私立機構、公共場所,發現已設置的有8成7;其中哺集乳設備全設的有5成2、未全設的有4成8;已開放民眾使用的有5成6、4成4未開放民眾使用。另外,全市20床以上醫院47處,已設置哺集乳室的有8成9,其中6成設備完整;設備仍欠缺不全的項目,主要為未設緊急安全求救鈴、洗手台等。 發表評論 | 點閱數: 198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8-05 04:17 提交人: 劉育珊
推廣哺母乳 衛生署修法 藥局促銷嬰兒奶粉 最高罰百萬摘錄自2007年9月13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開罐價」、「促銷價加送贈品」…,未來藥局再以這類手法促銷嬰兒奶粉,將面臨20萬至100萬元的重罰。衛生署昨天邀集藥師公會、母乳哺育及消基會等團體召開共識會議,宣示已修改相關法令,要求業者加強自律。 根據最新調查,國內傳統藥局、藥房約近7000家,實施全民健保後,原先的成藥消費客群大幅流失,業者求生存,紛紛藉促銷嬰兒奶粉吸引民眾來店消費。台灣每年高達14億7000多萬元的嬰兒奶粉市場,估計7成從藥局賣出。因此昨天把藥局業者找進衛生署開會。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9-13 12:03 提交人: 彭郁娟
|
編輯室小啟瀏覽存檔google 提供的廣告Navigation |
|
powered by drup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