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3日
自然災害是否完全無法預防且不可預見?
當國家對土地過度開發,導致災害加劇,
國家是否應對人民有賠償義務?
我們特別邀請台灣地質與防災專家介紹目前台灣的自然災害與防災機制,並請法律學者從國家賠償法角度切入討論國家義務,冀政府的作為能維護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時間:103年12月12日星期五早上09:00-12: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討論內容:結合自然科學領域與公法領域專家,針對國家義務進行討論。
一、山崩促崩因子的評估。
二、以小林村之歷史經驗為例,超大豪雨與山崩發生之關係。
三、預測山崩塊體的滑動(危險)區域。
四、預防山崩災害,平時政府應該做的預防措施。
五、當促崩因子發生時,政府應該做的預防措施。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http://goo.gl/B48ZNZ
主辦單位:
東吳法律系、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環境法律人協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活動日期:
2014-12-12(週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