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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以合理的土地利用為基礎

2004年09月07日
百科博士

水土保持(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簡稱為Soil conservation),依據「美國水土保持之父」貝仁德博士(Dr. H. H. Bennett)所下的定義為:「現代的水土保持,是以合理的土地利用為基礎,一方面使用土地,一方面給予土地所需要的適當處理,藉以保持其永續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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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地總面積約為360萬公頃,其中山地面積近264萬公頃,占全國土地總面積7成以上。因為人口密度高,平原的土地面積不敷使用,除早期為了增加更多的耕地面積而在山地發展農業之外,近期許多大型住宅區也相繼往山地發展,使得山地森林植被遭受破壞,地質也更為脆弱。

石碇格頭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包括農地水土保持、氣象觀測、排水設備等設施。(圖片來源:「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網站 http://www.swcb.gov.tw/Newpage/swcb05/07_2_7.htm)    北投貴子坑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包括岩坡植生綠美化、崩塌地處理、格樑植生護坡等設施。(圖片來源:「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網站 http://www.swcb.gov.tw/Newpage/swcb05/07_2_4.htm

政府於1989年成立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主要業務為水土保持及治山防災等工程,同年並在苗栗縣設立了台灣第1個水土保持教室,截至目前為止已於全台設置19座水土保持戶外教室;1999年因為政府精省決策,而改隸屬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下。目前水土保持局主要的工作架構為921震災復建、治山防災,以及山坡地的監測、保育、管理與農村規劃建設等等。而相關的法律則有1976年頒訂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與1994年頒訂的水土保持法。

台灣人民在經歷數次土石流災變後,也開始意識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水土保持局亦設置土石流應變系統,監控並分析土石流高危險地區之狀況資訊,以即時通知已達警戒值的縣市、鄉鎮應變中心採取必要的應變措施。

而造成土石流的因素,除了自然現象之外,人類過度開墾山坡地、破壞植被,使土壤失去保護層而被大量侵蝕沖刷,是主要的因素。一味地以水泥將山坡覆蓋的工程方式,已逐漸被淘汰;秉持永續發展的精神,以生態工法來進行水土保持的工作,成為現今努力的方向。畢竟,合理地利用並與自然和諧共存,才是達到永續經營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