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生態工程博覽會 道路與崩塌地整治研討實錄(上) | 環境資訊中心
生態工程

2006生態工程博覽會 道路與崩塌地整治研討實錄(上)

2006年10月16日
作者:李育琴、夏道緣、莫聞

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辦的2006年生態工程博覽會13日起在溪頭登場,今年的博覽會以道路工程為重點,因此,公路總局舉辦了一場「道路邊坡及崩塌整治研討會」,邀請各界工程人員一同檢視近年來幾件整治案例,探討工程與生態結合的可能性。本文分上、中、下三集,摘錄研討成果精華如下:

台大實驗林塌地整治 溪頭成果最佳

台大實驗林管處研究員衛强921大地震、桃芝、納莉風災在全台各地引起嚴重的土石流災害,台大實驗林管處經營的溪頭森林遊樂區亦不例外。台大實驗林管處2000至2003年間接受農委會經費補助,開始著手進行崩塌地整治,期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生態工程理念,台大實驗林也從善如流,採取各式友善環境、因地制宜的工法整治。台大實驗林理研究員衛强在研討中報告說,在溪頭營林區50件整治竣工的案件中,經過風災考驗僅1件完全損害,顯示以生態工程整治效果良好。

衛强指出,若依照台大實驗林管處的六大營林區(溪頭、清水溝、水里、內茅埔、和社、對高岳)作區分單位,位於北勢溪集水區的溪頭營林區,成效最好,總計50件整治案件中,經過2001年桃芝風災、2004年敏督利風災等大大小小的暴雨考驗後,經過災後評估調查的有40件(其中10件因道路損害等因素無法接近),其中有30件完全沒有損害,佔調查件數75%,9件部份損害,僅1件完全損害。若依整治面積來看,溪頭營林區有27.21公頃無損毀,完全損毀面積佔0.11公頃,仍是所有營林區成效最佳的。

衛强分析,由於溪頭營林區正是溪頭森林遊樂區所在地,常年遊客如織,是重要的保全對象區域,採因地制宜、不同工法混合施作,包含縱橫向排水、打樁編柵、撒播植生、人工植栽等,因此治理效果高。他建議,從此案例中顯示土石流抑制、邊坡穩定、野溪穩定等治理工程,仍應考量環境和治理對象的特性做綜合考量,因此未來的防治設計仍應請確實從事現地會勘,才能提出有效的因應對策。

不過,他也提醒,整個林管處管轄範圍內有19個明確知道損害時間的治理案件,均集中在桃芝颱風與敏督利颱風期間,顯示上述生態工程整治方式,對於極端性暴雨所造成的衝擊,承受力仍有相當限制。

估模式亟待建立  以明確界定生態工程效益

2006生態工程博覽會「道路及崩塌整治研討會」政府推動生態工程以來,生態工程對環境生態的效益評估始終沒有明確的量化標準,究竟什麼才是生態工程?生態工程的標準是什麼?施作生態工程的生態效益該如何評估?對此,逢甲大學水利工程系教授連惠邦公布其團隊之研究成果《道路邊坡生態工程評估模式及應用》,針對道路邊坡工程建構其評估模式,用以評估各式工法對道路邊坡生態環境的貢獻程度。

根據連惠邦以省道18線阿里山公路沿線的邊坡工程為案例所做之評估顯示:蛇籠擋土牆與箱龍擋土牆的基礎保護工程,以及掛網噴植的坡面保護法,在生態、環境和經濟上的評價,較其他工法高出許多,而重力式檔土牆、噴漿護坡的得分為最低。

這是國內首次針對邊坡工程生態效果建立評估模式,連惠邦說,政府在推動生態工程上遇到的瓶頸,以往注重實做而缺乏相關研究,而國內的研究尚未成熟,導致這個由上而下政策引起諸多討論。由於對生態工程未能有明確的定義,缺乏理論架構的建立,為避免以往各單位在推動相同政策,卻使用各自不同的系統和思考模式,因此亟需學術單位提供理論基礎的建構。

連惠邦表示,興建工程的動機是因為已經影響到主體(人)的安全,因此才要進行工程。在這樣的前提下,生態工程規劃、後續施工以及管理維護,皆需做的考量包括:生態調查、生態保育設計、材料應用、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調查物種變化、棲地改變等等。

這份研究報告說明各項工程的生態效益評估方法,以數量化的方式呈現其生態效益。評估工程之生態效能的三個指標為:生態、環境、經濟。不過,針對道路邊坡的生態效能評估,必須是在安全條件能達到的前提下,才來進行。在安全的前提下,以比較的方式來說明哪一種工程方式的生態效益比較好、哪一個路段的生態效益比另一路段好等等,是其評估呈現的方式。

災後整治宜循序漸進 災害越大 愈要從簡易處理著手

逢甲大學水利工程系教授連惠邦一般人可能會認為,遇到大型山坡地災害,愈是必須動用到大型的整治工程,但這樣個觀念可能要轉變了。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教授、環境綠化協會理事長林信輝指出,愈是大型的崩塌,愈要從簡易處理著手,循序漸進,否則很容易一遇豪雨沖刷,整治成果馬上就被破壞掉了。

林信輝表示,從簡易處理開始著手,才能循序漸進;由於大規模崩塌常存在多處張力裂縫,大量堆積物也不可能一次完成整地,因此,先從植草開始,穩固邊坡,後續再進行二次施工或三次施工,是比較可行的方式。

不過,林信輝的核心理念是,每一個崩塌地整治都是一個個案,視施工目的與現地狀況而有不同的考量。例如以絕對安全為考量的整治目標,和保育、復育為目標的整治目標,在工法的選擇上必然有所不同。舉例來說,光是坡頂源頭處理是否要移除邊緣樹木,就因現場狀況而有不同的考量。一般來說,邊緣樹木裸露超過1/3以上就必須處理,以免後續土石狀況持續掏空其中的張力裂縫,導致重力失衡而持續滑動。但如果現地地質條件以岩石為主,樹根攀附力夠牢固,又或者整治地區不是以絕對安全為目標,就不一定要移除邊緣樹木。

不過,不論要此取何種植生、打樁編柵、縱橫向排水設計,林信輝仍強調因地制宜,沒有通案可循的現實。因此,在崩塌地進行植生復育工作前務必進行前期的調查作業,並依據調查資料考量施工季節、工法、基礎工程施作與是否須分期分梯施作等。

林信輝提醒,植生前期作業的基礎工程往往牽動整體植生工程的成敗,因為一般崩塌地的地質條件本來就比較脆弱,所以基礎工程更不能省。此外,他對於各種施工方法持開放態度,就如同他認為沒有一種工法可適用於所有類型的崩塌地,沒有全盤皆可適用的準則,因此更不應畫地自限,須勇於多方嘗試與試驗,多運用、組合新的施工方式。(待續)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