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評制度改革論壇 | 環境資訊中心

2017年環評制度改革論壇

2017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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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係民國83年12月30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經歷三次修正,最近一次於民國92年1月8日修正。自環境影響評估法制定以來,在民間積極的參與下,環評制度成為許多開發案重要的討論場域,為我國環境保護帶來正面影響。然而,制度實際上的操作亦有許多讓人詬病之處,十幾年來累積的環評訴訟亦顯現了環評制度亟需改革,當中包括停止執行之設計、環評評估及審查流程之改進、環評委員會之組織調整……等。為使環評制度更臻於公正,而能落實預警原則,同時讓環評對於開發行為之要求持續落實在開發行為的進行及完成後使用上,近期環保署擬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進行制度改革,環保團體也將提出修法草案,可謂探討環評制度相關問題的最佳時機!故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與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共同舉辦【環評制度改革論壇】,期望能藉由相關討論,讓此次難能可貴的修法時機被社會知悉,並進行深度討論。

  • 本次論壇分為三個場次
  1. 【場次一:誰的環評?-論環評制度之評估審查程序設計】以評估審查程序之設計為核心,探討委員會設置、一階環評程序、二階環評程序、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程序、公民訴訟條款應如何規劃,才能夠落實環評法欲保護的民眾參與真意,同時讓民眾參與及專業審查相互補充達到平衡狀態。同時亦將探討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開發單位的權責分配問題,及不同權責分配下資訊評估的確實性問題。
  2. 【場次二:環評真假老虎?-論環評暫時權利保護及監督機制之設計】探討環評審查結論及開發行為許可間關係、暫時權利保護機制、避免案件規避環評的程序、環差案件應重新進行一階環評審查之相關規定可以如何設計,同時將探討環評通過後的後續追蹤監督及罰則設計應如何規範,以改善過往環評案件所遇之困境,確實達到環評事前預防之目的。
  3. 【場次三:綠色政策之夢?-論政策環評之評估程序設計】以環評制度之政策環評為核心,探討政策環評程序應如何設計及環評法應如何規範,始能因應我國社會對於政策環評日漸增高之需求。這當中包括探討政策之定義、政策環評之民眾參與程序、政策環評與政策及開發行為環評之間的關係。
  • 時間:2017/06/04 (日)13:00-17:30
  •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2201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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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線上報名:https://goo.gl/NdZRao    (名額有限,請盡早報名!)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
  • 協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 備註:
  1. 主辦單位對於研討會議程保有更動之權限。
  2. 若對於論壇有任何問題,請寫信至eja@eja.org.tw,或來電02-23880667找楊​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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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可抵在職進修時數4小時
活動日期: 
2017-06-04(週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