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個太陽能板,還可以賣綠電賺錢,聽起來很簡單。無論是在自己家裡裝設綠能,還是社區集資架設,廣義而言,都算是一種公民參與發電的「公民電廠」,但多年來進展卻很緩慢。
在不斷的摸索與嚐試後,幾位推動者用時間與金錢學到寶貴的課程。聽聽他們的「台灣經驗」,為什麼公民電廠需要的不只是錢。
1.申請程序複雜冗長
再生能源設置申請程序冗長,這問題業界已多次反應,政府也著手改進。不過,綠能募資平台陽光伏特家的共同創辦人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陳惠萍表示,實務上至少需要4-6月。這期間的不確定性會讓民眾懷疑、擔憂、甚至卻步。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綠能社區小組召集人陳秉亨則建議,由專家與大學合作成立專業輔導團隊,主動評估具有發展再生能源條件、有意願的社區,由專人協助社區申請作業。建立一套標準的SOP申請程序,讓經驗得以延續。
2.人才與經驗欠缺
陳惠萍表示,社區大都沒有再生能源的營運與維護技術,這方面可以跟業者簽約,由業者提供服務。不過,社區差異性大,陳秉亨就指出,有些社區意見很多,無法全然倚賴顧問公司。一個能與社區良好溝通、獲得社區信賴的關鍵人物非常重要。
綠色和平基金會再生能源專案主任蔡絲婷指出另一個現象。地方能源治理的角色才剛興起,地方政府推動綠能與節能時常面臨人力、經驗、與資源不足的窘境,這還需要一段摸索期。
3. 融資貸款遇障礙
開發商向畜禽舍承租屋頂的太陽能開發方式,主要是以公司擔保向銀行融資,但社區電廠卻不容易做到這點。
陳惠萍指出,以里長發起社區電廠為例,不太可能由里長出面擔保。另一個方式是先成立法人組織,但這會讓流程更久更複雜。她建議比照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由政府成立公民電廠信保基金協助擔保。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也承認,融資確實是關卡。設備投資需要資金,雖然十年可回本,但這樣金流太慢。如何讓資金循環是一項課題。公民電廠發展才剛起步,銀行有所疑慮態度也偏保守,這需要時間的累積與證明。
4.參與誘因不足
林子倫指出,國外綠能發展部分是出於經濟考量。有人是因為電價太高才決定裝設綠能,台灣電價低,誘因也低。
5. 綠能初體驗 社區難共識
陳秉亨認為,台灣能源意識較低,需要更長的溝通時間。協助達魯瑪克部落成立綠能電力公司的陳秉亨舉例,部落花了三年時間在學習與建立共識上,加上培訓與設備,公司成立前的花費至少一百萬。
陳惠萍解釋,社區民眾大都是第一次接觸再生能源,了解政策、開會討論、尋找合作廠商、現場評估...都是必須付出的成本,卻未必都能成功。
現有脈絡下 尋找台灣模式
公民電廠起步期雖然有不少挑戰,但蔡絲婷認為,台灣也存在優勢。台灣再生能源開放的時期較晚,投入設備成本時比國外便宜很多,也有很多外國成功跟失敗的經驗可供參考。
國外經驗雖然無法直接套用在台灣,但蔡絲婷指出,在既有的脈絡下,還是能找到適合台灣民情的公民參與模式,這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系列報導,繼續閱讀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