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名網站: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7jzuj618o1nxggizbi
1、競賽主題
「你的60秒 揭密污水下水道」電梯簡報大賽,任何與「污水下水道」相關之主題皆可,在60秒的時間內,以簡報方式並結合多元創意,介紹你所認識的「污水下水道」,挑戰你的精準表達力。
2、活動主旨
污水下水道為一城市進步之指標及核心,桃園市政府在建設污水處理系統以及水環境保育上付出相當大的努力,為豐富全國民眾對於污水下水道知識及了解市府對於地方上的努力,故辦理全國性大專院校電梯簡報大賽,藉由辦理學術性比賽,達到教育意義。
3、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執行單位:理財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報名事宜及活動說明
一、報名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12月13日(日)23:00前,逾時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
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平台(需設為不公開影片)
透過獎金獵人官方網站,填寫【參賽者報名表】+【YouTube影片連結】,即完成報名
三、初選及決選
初選:獎金獵人線上平台徵件,不限報名名額 (學生個人組及學生團體組暨社會組,評選出各10組參加決選)
決選:109年12月30(三) 09:00~12:00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決選入選參賽者名單將同步公布於獎金獵人官方網站及「水meet桃」粉絲專頁,請密切關注比賽相關公告。(將不另行紙本郵件通知)
四、徵選條件及比賽資格
(一)徵選條件
1、徵選作品最多以1則為限,資料不全、意境不符合者不予列入徵選行列。
2、作品名稱與內容:作品完整名稱為【109年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你的60秒 揭密污水下水道」電梯簡報大賽-(自訂之簡報主題名稱)】,作品內容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或不雅文字等情節。
3、作品長度:作品長度以60秒為限(超過60秒將不列入評選)
4、語言:中文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並加上繁體中文字幕。須以簡報(人物口說)模式呈現,可搭配影片、音樂、圖文等創意素材增添簡報型式的多元性。
5、作品格式:影片像素至少為HD1280(W) x 720(H) Pixel Progressive以上(720P),並以MKV、MP4、MOV、MPG、AVI等格式呈現,且須以視覺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
6、製作工具:可使用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無限制。
(二)參賽對象
參賽者應年滿18歲,每1人限參加1組,且不可同時報名學生組(團體) 暨社會組及學生組(個人)。
1、學生組(個人)
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外國籍之在校大學及碩、博士生,在校大學生包含五年制専科四、五年級學生,以及二年制各年級學生。
2、學生組(團體) 暨社會組
學生組(團體):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外國籍之在校大學及碩、博士生,在校大學生包含五年制専科四、五年級學生,以及二年制各年級學生,每組限2至3人。
社會組(個人):凡年滿18歲以上,未具備學生資格者(報名資料若有虛報,一經查證屬實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3、凡學生身分參賽者報名及決選時須仍具學生身份,於線上報名時,請同時上傳學生證及身分證之正反面電子檔以利查驗。社會組參賽者報名及決選時須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於線上報名時,請同時上傳身分證正反面之電子檔以利查驗。報名截止期限後,若發現報名表與繳交資料不完整,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並取消參賽資格,不予另行通知與補件。
4、109年 12 月 13 日(日) 23:00 報名截止後,不得新增或更換組員。
5、決選當日須查驗學生證及身份證 (外籍者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不符者將取消決賽資格。
5、評分標準
由學術界、工程界以及機關長官擔任評審比賽,分為學生組(個人)及學生組(團體) 暨社會組,各選出10組 (共20組) 參加決選,
最終將選出各組之冠軍、亞軍、季軍與兩名佳作,總獎金高達34萬元。
一、初選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準則 |
權重 |
表達力 |
影片內容、口語表達、流暢度、準確性 |
30% |
創新力 |
簡報整體創意性、獨特性 |
30% |
技術性 |
簡報專業度、學術性 |
40% |
|
合計 |
100% |
二、決選評分標準 (60秒展現)
評分項目 |
評分準則 |
權重 |
表達力 |
影片內容、口語表達、流暢度、準確性 |
30% |
創新力 |
簡報整體創意性、獨特性 |
30% |
技術性 |
簡報專業度、學術性 |
20% |
反應力 |
臨場反應 |
20% |
|
合計 |
100% |
6、決選辦法
決選相關說明如下:
一、決選以公開方式進行,參賽者當天須攜帶身分證 (外籍生為護照或是居留證)及學生證正本,以便查驗參賽資格。報到時由本人抽籤決定出場順序,未準時報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報到時間將另行知會選手。
二、決選時應使用與初選相同之主題。
三、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變化不可預期,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7、競賽獎勵
競賽優勝獎項
類別 | 組別 | 獎項 |
電梯簡報大賽 | 學生(個人)組 | 冠軍:冠軍獎座一座、獎金:5萬元 亞軍:亞軍獎座一座、獎金:3萬元 季軍:季軍獎座一座、獎金:2萬元 佳作兩名:獎座一座、獎金:1萬元 |
學生(團體)組暨社會組 | 冠軍:冠軍獎座一座、獎金:8萬元 亞軍:亞軍獎座一座、獎金:6萬元 季軍:季軍獎座一座、獎金:4萬元 佳作兩名:獎座一座、獎金:2萬元 |
|
最佳人氣獎(線上投票) |
學生(個人)組 |
鏡面無線充電座(或等同價值商品)+活動T-shirt,前三名得獎者一人一份 |
學生(團體)組暨社會組 |
鏡面無線充電座(或等同價值商品)+活動T-shirt,前三名得獎者一人一份 |
最佳人氣獎說明
(一)活動說明
本團隊於此次賽程與記者會結束後,會在獎金獵人平台舉辦「最佳人氣獎」活動,未得獎之參賽者也可當作敗部復活賽,由執行團隊將當日現場參賽者決賽紀錄影片上傳於獎金獵人平台,並由民眾公開票選,得票數最高之前三名可獲得人氣獎,茲與鼓勵。
(二)評選機制
票選時間:109年12月30日00:00 ~ 110年1月18日23:00止
得獎名次:各組最高票前三名參賽者
人氣獎贈品:鏡面無線充電座+活動T-shirt,含學生(團體)組暨社會組參賽者,共12份
票選公佈:公佈於專屬網站、相關網路平台,恕不郵寄信件通知。
獎品領取:由執行單位電話與E-mail聯繫得獎者,透過郵寄方式統一寄給得獎者,並請得獎者於時間內提供收件相關資訊以利作業。
(三)評選方式
1、獎金獵人官網公開票選
2、一人每日每組最多一票
3、民眾評選組別每日不分個人及團體組可各投一票
8、參賽注意事項
一、本賽事分為學生(個人)組及學生(團體)暨社會組,同一件參賽作品僅限報名一次,每人參賽作品數量限一篇為限;比賽作品或是參賽者資格不符,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二、入選作品將不定期刊登於桃園市水務局FB或其他影音平台,參加本活動即同意此條款之授權,將不另簽署授權同意書。
三、入圍決賽之參賽者或團體,若無法於決賽當日出席,視同放棄,依名次遞補。
四、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五、參賽(者)團隊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報名參賽資料、文字、照片、圖表、肖像、聲音、影片等)均應保證正確並與報名資料相符,不得涉及抄襲、剽竊、仿冒、翻拍、轉貼、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且須符合現行法令及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亦無侵害他人其他權益之情事,如有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及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經查證屬實,將由參賽者及其成員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並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將追回獎項、獎金及各項獎勵項目。
六、競賽主辦單位具檢視競賽各項目資料之權利。
七、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團隊及其成員所送出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團隊及其成員不得因此異議。
九、參賽(者)團隊於本活動所提供之參賽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原始檔備查。
十、參賽者須擔保投稿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作品須為本人之原始創作及「未曾公開發表」(含平面出版網路發表部落格等),其他參賽者有舉證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評選不得異議。為記錄本活動相關內容,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拍攝(包括但不限於拍攝照片、側錄平面、動態花絮、平面及動態專訪等拍攝成果),或請參賽公司及其成員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及所有成員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及其關係企業,作為本活動舉辦、行銷宣傳推廣活動或進行結案報告等目的範圍內,進行公開發表、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及播映等行為。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永久不行使肖像權或其他類似之人格權。
十一、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應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有關著作權法令,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
十二、參賽(者)團隊須尊重評審之決議,且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程序之情事。
十三、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或有未盡之事宜,除依法律有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將保留修改活動辦法、獎項內容與入選資格之權利,無須事前通知,僅於合理時間內儘速公布相關訊息於本活動相關網站。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並有權對賽程及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異動、補充、裁決等相對應之調整或終止競賽。
十四、參賽(者)團隊完全本著自願原則參加本次競賽,均視為認同且願遵守本活動辦法及公告之相關規定,如對競賽有異議,主辦單位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次競賽規定之意見及最後決定與解釋之權利。
十五、此辦法之法律標準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因本活動及辦法所生之任何爭議,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六、凡得獎作品以主辦單位規劃之獎勵為準,獲獎後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轉讓他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更換獎勵或獎品內容。
十七、參賽團隊之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不涉入干預,亦不負相關責任。
十八、如參加組數未達最低參賽組數(學生個人組、學生團體組暨社會組各十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延期、更改賽事。
十九、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所得。
二十、連絡方式
連絡窗口:胡先生、李先生、許小姐(活動組)
連絡電話:(02)2357-9000 #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