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國被控未減緩氣候變遷 歐洲人權法院罕見處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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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國被控未減緩氣候變遷 歐洲人權法院罕見處理

2020年12月02日
摘錄自2020年12月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6名葡萄牙兒童和年輕人對33個國家提起訴訟,指稱這些國家未履行減緩氣候變遷的義務,危害他們未來的福祉。歐洲人權法院今天表示,將優先處理此案。

法新社報導,這是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首度處理這類案子;理論上,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所有成員國都必須遵守歐洲人權法院的裁定。

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出具書面要求,要被告國家提供資訊。歐洲人權法院提到,「此案涉及33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包括法國、德國、英國、希臘及俄羅斯。

12歲的奧里維拉(Andre Oliveira)接受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訪問時說,這起訴訟用意是鼓勵「各國改進及採取正確行動」,即使敗訴,也會有其他人再接再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