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研討會〈落實文化平等參與權--文化資產審議程序修正建議〉 | 環境資訊中心

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研討會〈落實文化平等參與權--文化資產審議程序修正建議〉

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研討會
               〈落實文化平等參與權--文化資產審議程序修正建議〉

一、活動緣起
  文化基本法於2019年6月5日公布施行,宣示應「保障人民文化權利,擴大文化參與,落實多元文化,促進文化多樣發展,並確立國家文化發展基本原則及施政方針」,其中第3條、第5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及13條等規定,確立人民為文化與文化權利之主體,以及參與、欣賞及共享文化之近用權利、參與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文化保存政策、文化保存的公民參與機制以及促進人民共享社區文化生活及在地生活文化發展等文化參與權利之保障,第28條更明文揭示人民文化權利遭受侵害,得依法律尋求救濟。
     而文化資產保存法雖於2016年大幅修正,宣示「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但現階段文化資產保存審議程序機制,與前揭文化基本法所保障人民之文化參與權落實仍有落差,該如何確保文化資產審議程序中人民作為文化及文化權利之主體,並於審議程序中落實人民享有一定之公民參與機制、形成文化生活以及近用文化等權利,文化資產保存法自有重新檢討以落實文化基本法之立法目的之必要。文化部亦對此提出修正草案,以期文化資產保存能充分落實文化基本法之立法規範。
     為此,由東吳大學公法研究中心、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及民間團體社團法人台灣文化法學會、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邀請國內學者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有關文化資產審議程序為討論主題,舉行研討會及綜合座談,提供並蒐集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相關修法建議。

二、活動時間
2021年4月10日(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活動地點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1705實習法庭

四、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公法研究中心、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臺灣文化法學會、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五、報名網址:https://reurl.cc/xg3NeN

六、聯絡方式
1.聯絡窗口:李小姐
2.聯絡電話:02-2382-5789分機15
3.電子郵件:hlee@wildatheart.org.tw


 

活動日期: 
2021-04-10(週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