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提出「生態旅遊」的主張,以及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在2004年通過「生態旅遊白皮書」後,台灣各旅遊地無不積極爭取成為生態旅遊地的一員,因為如果成為生態旅遊地,除了較容易取得中央補助外,更可替自己的旅遊地吸引更多的遊客參訪。但社會大眾究竟對生態旅遊的瞭解有多少?標榜生態旅遊地的園區真的就落實生態旅遊的目標嗎?生態旅遊會不會成為市場導向的、掠奪式的觀光旅遊團的最愛?這些都值得更進一步的反思。
根據「生態旅遊白皮書」的定義,生態旅遊是「一種在自然地區所進行的旅遊形式,強調生態保育的觀念,並以永續發展為最終目標」。符合此定義的生態旅遊,必須透過解說引領遊客瞭解並欣賞當地特殊的自然與人文環境,提供環境教育以增強遊客的環境意識,引發負責任的環境行動,並將經濟利益回饋造訪地,除藉以協助當地保育工作的進行外,亦提升當地居民的生活福祉。
生態旅遊在目前是十分具發展潛力的方向,根據世界觀光組織的統計,2002年全球生態旅遊的收益佔了200億美元以上,而且每年正以超過10%的速度快速成長。如果能妥善運用,一方面能改善旅遊地當地民眾的經濟福祉,另一方面,也能引領當地民眾加入永續發展的行列,共創「生態保育、生活富裕、生產效率」的「三生有幸」境界。
台灣「經濟奇蹟」的發展模式,近年來除了科技產業外,其他過去受保護的產業,面臨了一連串經濟全球化的衝擊。這些面臨衝擊的產業,當然應由國家從全球化的角度思考如何提昇其競爭力及產業升級,然而這些產業大體上仍由國家主政,或由資本家主導。相對地,以社區為主導的生態旅遊,則可由下而上地建構出具地方特色且符合永續發展理念的產業,因而可吸引觀光客前往消費,進而創造地方財富,就此而言,生態旅遊或許可作為台灣在經濟全球化激烈挑戰下社區產業的一個可能出路。
生態旅遊鼓勵小眾,但小眾不見得就代表利益低,因為小眾旅遊能「以質取勝」,能有更知性的深度之旅,即便遊客不多,但仍能獲取與一般大眾旅遊等量的收益。換言之,對旅遊地民眾而言,應該讓他們瞭解到生態旅遊也可以賺錢,但如果真的要使生態旅遊永續,則更要有新的思維──塑造高品質的、具地方特色的、以及具人文生態學習的生態旅遊地,才能真正吸引遊客。生態旅遊的存亡成敗取決於決策者、經營者、及社會大眾是否具有正確的觀念,惟有讓這些人有正確的觀念、讓這些觀念能還原生態旅遊之真諦,才能真正落實生態旅遊,也才能達到生態旅遊的終極目標:永續發展。
※本文同步刊登於《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