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徵件 | 環境資訊中心

2022「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徵件

一、活動宗旨

大安森林公園為臺北市內最具代表性的公園,除了提供在都市中繁忙生活的人們有個從事休閒育樂活動的場域,作爲在高度都市化發展中的臺北,大安森林公園也被蔚為「都市之肺」。大安森林公園擁有友善且良好的生態環境,讓不少野生動物也能在臺北市中心有個棲息空間。為讓一般民眾更親近大自然,大安森林公園內也打造了不少富有環境教育意義互動體驗的公共設施及景觀,如能活化水圳的「活水飛輪」、螢火蟲復育生態池、鳳頭蒼鷹育雛直播等,讓一般大眾能深切地感受大自然與人類間不可分割的關係。
配合10月下旬2022年生態博覽會「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特舉辦攝影展徵件,藉以遴選出60件優秀作品共同展出,讓社會大眾親身感受在積極推動「公園生態化」的大安森林公園生態、人文與景觀之美。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三、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四、徵選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各界人士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以「大安森林公園」範圍內自然生態、人文、景觀為主題,彰顯大安森林公園作為都市公園生物多樣性之美,作品以能反映大安森林公園積極推動倡導之「公園生態化」之努力及重要性為佳。徵件主題分成三大類組:

  • 植物組:據植物元素即可
  • 動物組:據動物元素即可,包含但不限於兩棲爬蟲類、昆蟲、鳥類等。
  • 人物組:體現人們處在大安森林公園環境中從事各項活動為題材,如:導覽、藝文、親子活動等。
     

六、徵件獎勵
植物組、動物組及人物組各組分別選出:

  • 首獎1名-3000元,獎狀一紙。
  • 優選1名-2000元,獎狀一紙。
  • 入選18名,獎狀一紙。

徵選規則

  1. 作品規格:
    拍攝時間自民國106年1月1日至收件截止日前(詳第八項『報名徵選』),直幅橫幅不限、不接受空拍機拍攝,投件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1,2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格放、裝裱、加色、重曝(含機內重曝)、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連作(組照)不收。
     
  2. 初審收件規格:
    採線上投稿,每人最多5件,不限類組。配合展覽照片比例,請將每件作品統一更改為4:3比例(長邊1440px短邊1080px;若以3:2比例拍攝,長邊可些微裁切)另存新檔為JPG格式,每件檔案大小5,000KB以內,以利上傳。上傳檔案之檔名請設定為:『姓名-序號-組別-作品名稱』,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範例:『黃恩萼-01-人物組-美哉大安森林公園』、『黃恩萼-02-動物組-螢火蟲』……等,以此類推)。
     
  3. 入圍收件規格:
    請於接獲協辦單位入圍通知後,於2022930日(星期五)23:59,將入圍之作品原始檔TiffJPG上傳至雲端,開放存取權限,再將雲端檔案之「連結網址」寄至協辦單位電子信箱: fish@7stareco.org.tw。
    原始檔案應具備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不得插點擴檔,,檔案尺寸為4:3比例,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上傳檔案之檔名請設定為:『姓名-序號-組別-作品名稱』。
    郵件主旨請寫「2022生態博覽會攝影展-作者姓名」,內文也請註明作者姓名及聯絡電話。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初審入圍之作品原始檔,將取消入圍資格。
     
  4. 報名者自行選擇報名類組,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組,若有單一照片重複投稿,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
     
  5. 畫面均需於「大安森林公園」範圍內,以自然現況、非擺佈、一次性拍攝。拍攝過程中務必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若為拍攝野生動物生態之作,拍攝過程需符合生態攝影倫理,包括以不誘食、不用鳥音、不驚嚇、不折斷枯枝及野草等最自然的方式下拍攝。為提倡生態保育理念,倘若參展作品經發現確係人為豢養、人為誘拍、人為造景等非正當手段對待野鳥或其他動植物乃至於一切非自然方式取得之影像,經查明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報名資格。
     
  6. 報名徵件之作品應符合徵件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及各項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及Line社群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等無償發表之作品。)
     
  7. 參與徵件須為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肖像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奬勵之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報名投件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報名投件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8. 所有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使用,包含但不限於攝影展輸出、發佈、製作明信片、文宣品等。協辦單位將於入圍通知時提供「授權同意書」,得獎者必須於2022930日(五)前寄送親筆簽名之「授權同意書」至七星生態辦公室(地址:112061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42巷17弄15號1樓),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授權同意書,將取消入圍資格。
     
  9. 主辦單位得視徵選狀況,減少或增加每組獎項件數。投件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首獎及優選獎項,每人限得1獎,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 無論金額多寡扣繳 20%。
    得獎人需配合提供身份證、居留證或護照影本。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1. 防疫期間,若有外出拍攝需求,請務必遵守防疫之規定。
     
  12.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3. 參與徵件作品須符合本活動各項規定,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圍資格。
     
  14.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15. 參與徵件作品者完成報名時,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八、報名徵選

即日起至202291日(四)晚上23:59,透過線上表單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符合徵選規則第二點之「初審收件規格」作品檔案。報名後不得重新更動報名徵選之作品及資料,請參賽者審慎填寫表單。

徵件線上表單為:https://forms.gle/boDgT1Zwa8YhVyj16

九、作品評審: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團,作品主題之多元性將納入評選標準之一。參與徵件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入圍前60名作品須依照協辦單位通知期限內交付1200萬像素以上之作品檔(TiffJPG以供審核。

十、攝影展覽:
每件獲選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統一輸出為16*12 照片,於20221029日(六)生態博覽會「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展出,展期至20221111日(五)下午5時截止。屆時若疫情仍嚴峻,將會延期或更改為線上展覽

十一、得獎公告:
預計2022年9月26日(一)公告於七星生態官網:https://www.7stareco.org.tw/

 

十二、徵件期程
 

徵件期程

時間

投件期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四)

評審結果通知

2022年9月26日(一)

入圍作品原始檔及授權同意書繳交截止

2022年9月30日(五)

「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

2022年10月29日(六)至
2022年11月11日(五)

、洽詢方式
02-2895-4177 分機15 或email: fish@7stareco.org.tw(李小姐)。

活動日期: 
2022-07-13(週三) to 2022-09-01(週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