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法律的經典對談》2008我國負責任奈米科技之新契機座談會 | 環境資訊中心

科技與法律的經典對談》2008我國負責任奈米科技之新契機座談會

2008年05月31日

地點:台灣大學集思會議中心柏拉圖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指導單位:經濟部技術處
主辦單位: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
協辦單位:工研院奈米科技研發中心
報名:本次活動免費,惟須事先於科法中心網站報名﹙http://stlc.iii.org.tw/
聯絡人:資策會科法中心 高小姐
電話:﹙02﹚2739-8171#172

活動說明:

根據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預測,奈米科技將在2015年開創一兆美元規模的經濟市場,並帶來兩百多萬個工作機會。然而,在發展奈米科技之基調下,先進國家往往也同時關注此一科技的EHS或ELSI議題,特別是潛在風險的部分。例如,執科技牛耳的美國,依據「二十一世紀奈米科技研究及發展法」及利用「國家奈米技術發展計畫」﹙NNI﹚,宣示齊力促進奈米科技的健全化發展。而公資源投入奈米研發為全球之冠的歐盟,其執委會甫於今﹙2008﹚年2月7日發布「負責任奈米科技研究活動行為準則」,指出奈米科技研究活動之原則、例外與限制。

就我國而言,行政院於產業科技策略會議中,表示在2006至2010年間將提撥近320億元,發展軟性電子、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奈米科技、智慧型機器人、智慧化車輛及智慧化居住空間等六大產業,其中,奈米科技經費即佔200億元,為其中最大的一筆預算;然而,在全球化與自由化的浪潮推動之下,我國奈米科技之發展在各方面皆無法置身於國際格局之外。以奈米科技之負責任發展而言,國內各界能否精確掌握此一潮流蛻變?台灣奈米科技之發展如何能在此全球變動局勢中開創一線生機?實屬當前必須面對與共商之課題。為此,本次活動特別邀請國內重要奈米專家蒞臨與談,歡迎對此議題有興趣的各界人士報名參加,一同進行溝通與交流。

詳情請見 http://stlc.ii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