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紀錄短片】徵件-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 環境資訊中心

【環境紀錄短片】徵件-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2008年07月08日

公共電視【我們的島】節目,為鼓勵環境紀錄短片創作,從2008年起舉辦第一屆環境紀錄短片徵件,計畫徵選出6部環境短片,並安排在於公視【我們的島】節目播出。

 

主辦:公共電視新聞部【我們的島】節目。

徵件日期:
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20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徵件地點:
作品及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光復南路100號10樓—我們的島環境短片徵件小組」,電話:02-27316565-320

入選:
入選短片每部由公視支付授權費用兩萬元,公視得為下列形式之使用:

公視13頻道播出三次。【週一晚上10點首播,隔日凌晨2:00重播,星期日早上10:00點重播】。
DIMO行動電視播出兩次。
網路公開播映三個月,但不提供下載。

特別獎勵:
入選短片設首獎一名,由評審投票決定,首獎另提供獎金伍萬元。

評選作業:
由「我們的島」節目邀請2位紀錄片評審,會同我們的島節目一位代表,共同組成評審小組,評選結果將於2008年10月10日前公佈。

參賽辦法:
1.主題:與台灣相關之環境或生態議題。
2.長度:限定為15分鐘(加減1分鐘),原始拍攝規格以DV、HDV、Beta-CAM、DV-CAM等適合電視播出格式為主,以NTSC系統之DVD格式光碟交件,須附中文字幕。
報名:
報名檢送資料如下,缺件者視同棄權:
1. 報名表一份
2. 報名者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明影本各一份)。
3. 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一份(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包含圖像、聲音及配樂,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4. 參賽作品DVD光碟三份、作品簡介約500字,導演或製作團隊簡介約300字。(DVD請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影片品質)。

注意事項:
1.作品未曾在電視頻道、網路或營業用的展演劇場公開發表過。
2.作品出品年度,限2007年1月1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
3.作品於報名後一律不得撤回,請參賽者慎重評估後再送件。
4.入選作品需提供30秒之作品精華,進行相關宣傳,並於公廣集團各頻道以及網路平台播出。
5.該參賽作品獲得入選之後,應當交付公共電視規定之電視播出格式作品(如DV、DV-CAM或BTEA-CAM等),如果未在期限內交齊者,視同棄權。

6.參賽作品內容規定:
A、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權及隱私,亦不得觸犯法令規定,參賽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B、影片內容不得偽造。

7.入選作品之內容規定:
A、如畫面內容不適宜於電視播出或是與公視之節目宗旨相違背時,雙方可於討論後修改,如無法配合修改,視同棄權。
B、入圍及獲獎之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法令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將取銷其入圍及得獎資格。

詳情請見  公視活動網站  下載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