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訴求:
1.台糖的土地是全民共有的資產,隸屬國家資產、無權自決賤賣國土。
2.台糖應該回復到製糖本業、提升競爭力,而不是賣土地維持生計。
3.台糖土地信託是國家的新契機,或是以土地減資,歸還國有。
4.台糖必須回歸專業、回到在地。
所以台糖非本業(事業用地除外)之用地,應以「文化資產保存」及「生態環境保護」做為土地運用的優先作法,須釋出土地做為土地信託!
發起單位:台南市社區大學、橋仔頭文史協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南部辦公室、OURs都市改革組織、千里步道籌畫中心、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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