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
一、依本部98年12月23日台環字第0980212738C號令修正「本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部份規定辦理。
二、申請前請務必詳閱附檔「本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及其附件。
三、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一)下午5時止(以申請系統提交計畫時間為準,逾時、紙本寄送者不予受理)。
四、計畫期程:須為100年3月1日~100年11月30日期間辦理之活動。
五、補助對象:
1. 政府機關(本次不開放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轄單位)、國內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非營利性民間團體或基金會。
2. 99年計畫尚未繳交成果報告者不得申請。
六、補助範圍:環境教育相關推廣活動,另配合本部重點推動議題之計畫可優先進入評選。
本次公開徵求案本部重點推動議題為—
1.氣候變遷教育(溫室氣體減量、節能減碳、再生能資源等)。
2.綠色生活教育(綠色消費與採購、綠色運輸等)
3.溼地教育
4.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
5.防災教育
6.環境教育法推動
七、採線上申請,請及早進行線上作業,避免近截止時間網路擁塞影響申請權益,另填寫完畢後儲存並提交審核始完成申請程序,提交後建議向網管人員確認。
請上「臺灣綠色學校網路夥伴」網站,點選「環境教育補助系統」填妥相關申請資料。網址: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
◎ 系統相關問題請洽:網管人員 李奇紘 先生 電話:02-66309988*121
◎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教育部環保小組 陳昶霖 先生 電話:02-77367913
教育部環保小組 蕭文君 小姐 電話:02-77367917
主辦單位: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