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政府改造勿忘「海洋部」與「海洋保育」! | 環境資訊中心

連署:政府改造勿忘「海洋部」與「海洋保育」!

2011年05月20日
發起單位:荒野保護協會

照片提供:郭兆陽連署訴求: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無助於台灣海洋尊嚴與永續發展,民間團體與學者呼籲兩黨重新協商!

近來政府組織改造工程,正緊鑼密鼓進行中。台灣作為海洋立國的國家,全國除台北市與南投以外,所有縣市皆濱海;因此,海洋事務主管部門之改造,攸關我們國家的海洋尊嚴、海洋生態保護與海洋資源永續利用之長遠發展;這一切,關係的不只是我們眼前的海洋,更關係著我們的下一代能擁有什麼樣的海洋-是豐盛美麗,抑或枯竭髒亂?

然而,即將在立法院會二讀通過的《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我們完全感受不到任何展現我國海洋尊嚴、愛護海洋生態與資源的誠意與用心,我們的理由與呼籲如下三點:

1.馬總統於2008年競選總統時,提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海洋政策白皮書,承諾設立「海洋部」。如今即將二讀通過的卻是「海洋委員會」。吾人常聞大小官員言道:「海洋事務非常廣泛。」然而組織草案裡,次級機關竟然僅海巡署一個單位,不見漁業署與交通部航政司等海洋相關部門。我們呼籲政府當局一定要實踐諾言,成立「海洋部」,並廣納相關海洋事務單位。

2.海洋生態關係到整體海洋健康,海洋的健康一天都不能等。我們強烈呼籲:「海洋保育」應立即明文落實在海巡署組織法業務內,包括海洋保育調查與生態維護。

3.知識帶來力量與尊嚴,沒有海洋知識,就沒有真實的海洋國力。我們強烈呼籲在海洋委員會組織下,除海巡署外,應立即增設「海洋研究中心」,明文落實「海洋文化與教育」、「海洋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海洋人力資源發展」及「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與國際合作」之統合、規劃、推動及協調相關業務內容,讓台灣能夠真正跟上當今各國海洋發展的潮流。

政府改造勿忘「海洋部」與「海洋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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