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樹是國寶!! 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珍貴老樹認養計畫開跑 | 環境資訊中心

老樹是國寶!! 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珍貴老樹認養計畫開跑

2011年09月09日
主辦單位: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

財團法人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

2011年<老樹是國寶>珍貴老樹認養計畫

前言

珍貴老樹見證了歷史與文化,是許多人成長的記憶,然都市發展迅速,壓縮了許多老樹的生長空間,幸運被公部門列管或者是民間團體認養的老樹,也因經費、人力及專業上的不足,形成「僅列管、缺養護」的窘境,讓許多老樹得不到最佳的專業照顧。

認養目的

1.本會樹木醫院及顧問群擁有照護樹木所須各領域之專業知識,以身作則認養老樹,不

但可以讓樹木得到最良善的照顧,同時也可以補強樹木管理人(或單位)正確撫育管

理觀念與做法,並正面帶動社區民眾對珍貴老樹的重視,傳承文化記憶。

2.視需要導入「區外保育」的種原保存概念,及時進行珍貴老樹的有性繁殖、無性繁殖

與指紋圖譜檔之建立,以帶領架構國內珍貴樹木基因庫之開拓者為使命。

認養方式

全國各地珍貴老樹眾多,透過推薦由本會決定認養與否。

*推薦皆須獲得樹木管理方(或所有權人)的同意,且以未受公部門或民間團體列管的老樹為優先認養對象。

認養程序

1.推薦時機:

(1)定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接受推薦,11月1日至11月30日進行評估與審查,12月1日公佈審查結果,隨即進行訂約等相關作業,翌年1月1日認養開始,認養期為3年。

(2)不定期:本認養計劃之第一年度及特殊經專案簽准案例,得隨時啟動接受推薦、

選拔機制與認養程序。

2.推薦:填具「推薦書」並附「樹木管理人(或單位)簽署接受推薦函」送本會審查。

3.審查與訪視:由本會顧問及學者專家依遴選標準審查認養與否,再由樹木醫生現地訪

查樹木健康情形,一併提供認養後的撫育作業方式之具體建議。

4.依前述審查建議,擬定短中長期之撫育計畫,以為逐年實施、評估成果及檢討修正之

依據。

5.簽約:由本會向樹木管理人(或單位)進行權利/義務說明後,簽訂認養合約。

6.掛牌與養護。

何謂珍貴老樹

基金會對於珍貴老樹的定義,參酌一般認定標準後,建議依以下各項條件來評定:

1. 樹直徑1.2公尺以上者。

2. 樹胸圍3.8公尺以上者。

3. 樹高20公尺以上者。

4. 樹齡60年以上者。

5. 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之樹木,包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前項樹直徑係指離地1公尺所量測之樹木直徑,樹胸圍係指離地1公尺所量測之樹木周圍。)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老樹皆可推薦,認養與否由會內另行評估。

認養內容

1.對於本會認養的老樹,予以掛牌辨識。

2.對老樹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3.特殊病蟲害防治性投藥。

4.老樹棲地不良之改善。

5.提供樹木管理人(或單位)樹木養護教育。

6.推廣與老樹相關之文化活動等。

7.老樹健康發生異常,樹木醫院派員前往了解狀況,並給予適當後續處理。

8.為每一珍貴樹木建立完整經營管理檔案冊。

認養中止

樹木管理人(或單位)應負責基本之維護事項,如澆水、清掃、雜草拔除等工作。倘若出現以下情形,本會將中止認養:

1.樹木死亡或者移植他地。

2.樹木管理人(或單位)未善盡維護管理責任,經本會提示後仍未改進者。

3.樹木管理人(或單位)主動提出中止認養者。

*本會認養老樹屬善意服務,老樹養護責任仍應為老樹所在地之管理者負擔,本會不負樹木存亡之責,如非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申請人不得向本會提出任何求償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