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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福相

幸運的賈 (下)

2002年11月10日
作者:Sharan Simonds Chia;翻譯:莊稼

在藝術的欣賞中我們一塊成長,我們一塊去逛畫廊,若干年來我們也蒐集了不少的畫和雕塑。在多次旅遊中,我們看了不少東方和西方的藝術品。去年在義大利,福相特別鍾情於米開朗基羅的雕塑。他讀了不少關於米氏的書並寫了一篇文章。藝術是我們共同的快樂,他一直鼓勵並幫助我追求畫藝,而且也學會了如何掛好一張畫。我還記得第一次他掛我的一幅畫時,釘子幾乎從畫中央穿出來。

他對顏色相當敏感,但對自己的衣著色調卻非常無能。每天早晨他都問我:「這條領帶配得起這件上裝嗎?」每天早晨我都說:「不配,不配。你一定要用領帶來調和上裝、襯衫和褲子的顏色。」他要方便,要快速,又要急著上班,隨便地從領帶架上取下最近的一條,很可能是他昨天用過的。而這一條被領帶針刺得遍體是洞。他仍然喜歡白襪子,一點也不在乎是否與他的褲子和鞋子顏色協調。他寧願舒服,是否合時尚對他並不重要。但是他也喜歡穿得漂亮些,他的衣裳不貴重,但品味頗高,尤其當他採取我建議的日子,他真的很好看。

他若干年來也養成了一些偏好,不討厭的時候倒也討人喜歡。譬如說他喝咖啡的時候,一定用一個白瓷杯子,十幾年來他用一個有裂縫的杯子。有一天我不小心把它掉在地上碎了,他大大的發惱並很傷心。我又替他買了一個白咖啡杯,和我們家中所有的碟碗非常不協調,但他每天非此杯子不喝咖啡。對於茶具他倒是一無偏好。我們家會客室中的一張黑皮椅子,旁邊有最好的燈光,他一定說這是他自己的。女兒們和我都不聽話,每天爭著和他搶椅子。於是他只好替我買了張美麗的羊毛皮橡木椅子,現在他也常搶著坐。

他最討厭的是接受別人命令,而我也偏偏喜歡命令別人。於是每天我們都會有小小的文明戰爭。朋友們看到我們鬥嘴都覺得好玩。譬如說我們喜歡跳舞,在舞蹈課上,我堅持要循規蹈矩,而他為了反抗就全不按規地亂跳;他忘了帶頭,我也不知道他下一步會是如何。在舞池中我們一定是很滑稽的一對。他隨隨便便興之所至的跳著,我只好跟著,到我們膝蓋相碰時,就自然地轉彎。我得承認,這樣也居然行得通。

我們剛結婚時,每年只替他慶祝一次生日,現在卻每年三次。他證件上的生日(他自己定的)由他辦公室同事和家人慶祝,我們如果忘了,他也會不高興。第二他與幾個好朋友(魚月俱樂部)每年合併慶祝,我們總要聚在一起開一次盛大而愚蠢的派對。第三是他真正的生日,是我親愛的小姑在1980年告訴我們的。

我和福相都喜歡自然。在海灘上我們可以快快樂樂地度過一個下午,找尋蚌殼、化石和有韻致的石頭。28年的收集,我們車庫裏積滿了木塊、白的石頭、黑的石頭、藍的玻璃、綠的玻璃……在海邊,在林中,在小小的山路上,我們仍然在找尋特別的自然,享受著彼此為伴的情趣。

我們的朋友郭鐘祥和馮秀惠,28年前送給我們的結婚禮物是一張喻仲林的畫。後來喻家和郭家成了我們的朋友。在台北時,我們常在一起。仲林和鐘祥的死帶給我們無盡的哀傷。仲林的畫,是我們的第一件藝術品,一直跟著我們奔南走北。這張畫是兩隻白頭翁鳥在一棵楓樹上。那兩隻鳥據說代表著白頭偕老的意思,而楓葉卻是加拿大的國旗,28年前就預言著我們會成業在加拿大。定居加拿大也都二十多年了。

福相認為人生是由幸運和努力組成的。從山東一個小小的農村裏,難民一樣地逃到臺灣。在臺灣,他的舅舅幫助他完成了大學學業,兩年軍中服務後,他選擇了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讀博士,因此我們才相遇。這樣一連串的選擇,都有利於他的事業和人生。不過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他娶了我。他就是永遠這樣幸運。 (200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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