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年660億治水特別預算 立法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編列6年660億做後續治水工作。經濟部表示,未來治水重點在國土規劃、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持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水患治理工作。2006年行政院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編列進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去年底到期。立法院在沒有看到行政院隻字片語的檢討報告下,朝野立委就提了六個版本追加800到840億。當天決議以特別預算編列後續治水預算,並要求三周內送行政院版審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再度審查,經濟部長張家祝依然沒有拿出任何報告、條例送審,但答詢時表示:「我們提出的草案是以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時間從103到108年,預算上限600億」。同一時間,行政院宣布通過六年6百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隔天行政院版即送進立法院,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通過。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到行政院、立法院抗議,在國家財政困難下,不應再以特別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