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釐清界定永續發展 台灣才得以永續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在4月21~22日(世界地球日),舉辦「國家永續發展會議」,重點在於如何邁向永續環境行動方案。永續海島為台灣發展願景,具有三個主要面向:環境、經濟、社會。環境的關懷者已經深切地感受到:台灣環境無以承受這麼多的人口,與這麼大的消耗;但是經濟開發面的人士仍然認為我們還未達到應有的生活水準,仍在拼命地做各類的開發。在兩天的會場上處處可見這種衝突,又沒有任何解決的跡象,實在讓人憂心。什麼叫永續發展?1987年聯合國發佈「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界定永續發展為「能夠滿足當代的需求,且不致危害到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過程」。在這個定義之下,20年來人類並沒有走向永續的跡象,顯示這個定義一定有所不足。我們詳細分析,前句中「滿足」跟「需求」的字眼都因人而異,沒有明確的規範,以致於像危及全球永續的CO2排放量,都只能訴求道德上的自我約束,政府缺乏強而有力的監督與管控能力。因此,筆者建議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