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釐清界定永續發展 台灣才得以永續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重新釐清界定永續發展 台灣才得以永續

2006年05月06日
作者:陳章波(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監事、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在4月21~22日(世界地球日),舉辦「國家永續發展會議」,重點在於如何邁向永續環境行動方案。

永續海島為台灣發展願景,具有三個主要面向:環境、經濟、社會。環境的關懷者已經深切地感受到:台灣環境無以承受這麼多的人口,與這麼大的消耗;但是經濟開發面的人士仍然認為我們還未達到應有的生活水準,仍在拼命地做各類的開發。在兩天的會場上處處可見這種衝突,又沒有任何解決的跡象,實在讓人憂心。

什麼叫永續發展?1987年聯合國發佈「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界定永續發展為「能夠滿足當代的需求,且不致危害到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過程」。在這個定義之下,20年來人類並沒有走向永續的跡象,顯示這個定義一定有所不足。我們詳細分析,前句中「滿足」跟「需求」的字眼都因人而異,沒有明確的規範,以致於像危及全球永續的CO2排放量,都只能訴求道德上的自我約束,政府缺乏強而有力的監督與管控能力。因此,筆者建議將其修訂為「滿足當代的基本需求,且不致於危害到未來世代滿足其需求的發展過程。」

這個新界定其實是賦予政府管理超過需求的人的工具。舉例來說,一輛車子可以是營生的工具,也可以是旅遊、玩樂,甚至是炫耀的工具;有人不需車子就能夠滿足需求,有的人甚至要三輛、四輛車子還不夠滿足他的需求。如果用「滿足當代的需求」做界定,政府就對這種狀況無能為力,他要買多少車子就有多少;當我們改成「當代的基本需求」時,政府就可以對那些非基本需求的物品課以重稅,以抽稅的方式抑制不必要的需求。政府其實在很多地方都已經這樣做了,例如水價、電價都有低價的基本度數,再隨著使用量的增加而有更高的價格,但是之間的落差太少,應該加大,才有嚇阻效果。

重新定義也讓政府獲得更明確的施做方向,如健康環境為基本需求之一;但都還不夠根本解決問題;一定要從更基本的方向思考。環境的破壞是結果,其原因是人類要從生態系中取得服務,但需要量卻超越生態系統能夠提供的服務,與環境系統能夠自淨的能力,所以真正的因是人。人的價值觀造成主要的影響,有自覺的人會減少個人的需求,過簡樸的生活來減緩環境、生態系的破壞,更會主動關懷其他物種的生存。這種提升心靈環保的慈悲作為的永續觀念,需要大眾參與建置。

人是一切環境消耗之母,減少人口數與每個人的單位消耗量,是落實永續的必然方案;順應人口減少所產生的結構改變,而去做生活、產業等的調適。台灣的特色之一是有很多應變很快的中小型企業,這種應變能力正是永續發展的利器。簡單來講,人的生存是一種適應,當我們掌控到人口變動的趨勢,就應該很快地去試著調適,而不是一味地阻緩人口減少。

1828年英國界定土木工程為「導引大自然的龐大能源為人類所用而帶給人類福祉的藝術…」;在150年之後,他們有了反省,把定義修改成「…能源於保護地球上的眾生及人類和平且永續生存…」。這就是文明。

筆者全程參與會議,沒有看見樂觀的徵兆,但也沒有悲觀,深悟人生的價值在於努力達成人跟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永續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