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台灣回顧:食安不安 修法細節斡旋再三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14台灣回顧:食安不安 修法細節斡旋再三

2015年01月14日
整理報導:編輯室;繪圖:李涵芸

2014年食安風波不斷,民怨迫使政府於2014/1/28檢視、訂定新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盼藉由提高罰則、加強查驗機制等,杜絕不法廠商。然新法通過後,仍接連爆出餿水油、2014/11/18再次三讀通過20則修正條文,重點大致上聚焦於加重罰則,包括:舉證責任反轉、大幅提高法人罰金到20億、沒收不法利得納入食安基金、要求飼料和食品廠分廠分照管理等。

年初新法上路,除大幅提高罰則,也設立三級管理及原料流向追蹤機制,並賦予「食品安全保護基金」法源。還提出了規定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在外包裝清楚標示,並明確規範複方食品添加物範圍。

只是,引發爭議的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並未入法,僅限使用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單方食品添加物,強制登陸由食品藥物管理署管理。

目前單方食品添加物共有799種,食藥署估計複方食品添加物至少有20萬種;在兼顧經貿利益前提下,修正通過的食管法最終放棄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

至於食品添加物標示,新法規定,食品包裝僅須在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中,擇一標示;食藥署食品組長蔡淑貞以「可口可樂」為例,只要由進口或在台生產廠商「擇一標示」即可。

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以「遺憾,但可以理解」來形容這次修法結果。基改原料來源追溯與標示雖正式納入規範;然而基改作物含量達多少比重須強制標示,衛福部卻遲遲未有定論。

提高罰則是否真能杜絕無良廠商?各方看法不一,不過修法後仍存在的模糊空間,勢必將持續成為政府、業者、消費者三方的角力場,消費者權益、國民健康該由誰把關,少不了公民的持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