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1日
本報2015年3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花蓮秀林「大濁水礦場」因衝擊呂氏攀蜥、長鬃山羊,在2月時環評專案小組作出進入二階環評的建議,但在11日的281次環評大會中,由於開發單位主動提出縮減礦場面積以避開呂氏攀蜥棲地,環評大會決議將此案退回初審小組再評估。
此案上個月遭環評委員建議進入二階環評,今於環評大會審查。開發單位在簡報時主動提出縮減開發面積,由原來39公頃降低至28公頃,以避開呂氏攀蜥可能的生活區,原申請緊鄰和平溪的範圍也一併刪除。
「大濁水溪礦場」採的是大理石礦,位於花蓮秀林和平區林班地,也就是和平溪流域,此案在2000年通過環評,當時的礦場面積約7公頃,此次申請新舊相加後,面積近40公頃,因此得重做環評。卻因基地內有二級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兩棲類呂氏攀蜥出沒,在審查過程中小組就曾一再建議開發單位自願進二階環評,但開發單位也堅持爭取要在一階環評審查,終在2月時遭小組建議進二階環評。
今次環評大會開發單位主動提出縮減開發規模,除了將面積降低為28公頃以避開呂氏攀蜥可能的棲地,原申請緊鄰和平溪的範圍也將取消,環委龍世俊、劉小蘭等因此認為可接受此案重回初審。經討論之後,大會決議,給業者6個月的時間補充修正縮減後的開發行為內容,並提出對保育類、珍貴稀有動物與棲地的補償措施與替代方案,及原生種植生復育計畫。
生態專長的環委張學文表示,礦場對棲地的破壞實在太大,與開路等其他開發案比起來很不一樣。以該礦場既有的部分來看,在林務局的協助復育之下,仍是草生、小型灌木居多,顯示對土壤與樹林造成的改變都難以回復。
會議主席副署長符樹強表示,雖然此案因縮小面積而得以回到專案小組進行審查,但也並非會得到通過的結論,當然有可能最後再次得到進二階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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