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電6部發電機組同時發生狀況,造成供電吃緊。當非核家園政策已是定局,國內能源應如何調整因應?民間反核人士高成炎積極投入深層地熱發電,盼引領國內地熱電廠商轉,讓地熱成為國內基載電力供應的一環。
2日,環保署進行宜蘭「利澤地熱電廠」計畫第二次環評審查。由於地熱發電屬新技術,在諸多技術不確定性下,環評委員要求補件再審。
新技術爭議 補足電力缺口
高成炎所成立的蘭陽地熱有限公司,預定在宜蘭縣五結鄉利澤工業區建立「利澤地熱電廠」。電廠選址在利澤,除了考量當地熱源,也顧及工業區開發對環境影響較小。
「利澤地熱電廠」總開發面積為1.49公頃,其中施工規畫僅0.49公頃。預計總開發規模是101MW,2016年先做1MW,第二階段是2018年達到11W,第三階段2025年擴大至101MW。
由於這是國內地熱商轉首例,若能通過環評,形同排除投資障礙,有機會吸引國內外廠商。但因採用新技術CEEG,國內外缺乏相關案例,環委對技術可行性有諸多質疑,也擔心運行後可能引發地震或氣爆等,建議開發單位從小規模做起。
新發電技術國內外尚無案例 建議縮小規模先試驗
從前EGS技術指的是以水裂法在地下讓岩石破裂,有引發小型地震的疑慮;而利澤地熱電廠採用新的深層地熱發電技術CEEG,以內外管方式,不直接接觸熱源,也無腐蝕問題。但國外尚無CEEG商業運轉案例,相關資料不足。
環委質疑,地熱發電牽扯到探鑽、地層等不確定因素,加上國外沒有實際案例,開發團隊在緊急狀況的處理能力以及工安管理的規畫都需納入考量。
馬小康教授表示,地熱是再生能源,又是基載電力, 願表支持。但廠址過小,開發到100MW(第三階段)有太多未知數,建議先審到 11MW(第二階段)。至於第三階段可能涉及廠址大小、蒸氣量等未知因素,仍有太多不確定性。
民間投入地熱開發 商業規模需納入考量
高成炎回覆環評委員意見時表示,他認為10MW做的到,100MW就做的到。同時也說明申請100MW的兩個原因,一是補足國內供電缺口,二是商業規模資金考量。
他分析,開發10MW地熱需要20億元的資金,100MW則需100億元,自然是100MW比較有利爭取投資。
再者國內電力供應情況嚴峻,能源局已規畫2020年地熱發電要達到100MW,如何在5年內達100MW?不趕快通過,台灣供電將會產生問題。
高炎成原已申請10MW試驗性計畫的許可,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9條,地熱發電機組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試驗性計畫,並不需進行環評。
這次申請環評的意義在於,通過環評,才可將電賣給台電,也就有人會投資。相對的,沒通過環評,無法賣電,就會影響投資意願,可能無法順利取得資金。
環評結論 補件再審
除了開發階段問題,也有環委希望能釐清地下熱能的權利範圍是否屬於國家財產嗎?是否每個人都可以開採?此外,由於地下斜井管線會經過工業局的土地,考量最近氣爆事件,工業局也希望釐清地熱管線的主管機關。
開發單位回覆,現在沒有地熱權限問題, 就像太陽能、風能,並不需向誰申請,太陽、風、熱都是再生能源的一部分。開發計劃的總評人劉志堅表示,國科會跟很多專家都支援這計畫,地熱發電也有助於減碳及能源自給率,若能在國內累積相關技術,將是國家的實力,未來也有助於其他地熱開發。
能源局立場則鼓勵地熱發展,希望讓地熱從實驗規模進入商轉階段。至於商業上會不會成功,這是廠商責任。
最後,環評結論請開發單位洽目的事業及相關主管機關,釐清本案使用地熱之適法性、送審規模配置的適宜性、斜井穿越範圍權責及後續開發管理等問題,補件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