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 美法院受理氣候官司 原告最小僅八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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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前! 美法院受理氣候官司 原告最小僅八歲

2016年05月10日
本報2016年5月10日綜合外電報導,范震華編譯;賴慧玲、賈佩璇審校

今年4月,美國法院史無前例受理了一件氣候官司,原告是21位青少年,其中年紀最小的僅八歲。他們控告聯邦政府,主張美國政府明知氣候變遷風險,卻未能採取足夠的行動,導致青少年未來的安全與健康深陷威脅。

「這是美國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原告律師葛雷葛利(Philip Gregory)對判決結果表示,「法院給了美國青少年一個公平發聲的機會。我們的下一步是讓法院責令政府停止繼續傷害地球的氣候系統,以保護現在和未來世代的福祉。」

圖片來源:ourchildrenstrust

21位青少年對美國政府的氣候變遷訟案,目前獲得初步成果圖片來源:ourchildrenstrust

根據公共信託原則 法院判決:青少年有權提告

訴訟原告是21名8~19歲的青少年,以及頂尖氣候科學家漢森(James Hansen)。該案為「我們孩子的信託」(Our Children's Trust)等團體聯手挑戰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案件之一,他們藉著蒐集與氣候變遷相關的災情資料,或以違反公共信託原則(public trust)為由,向政府提出訴訟。根據公共信託原則,美國政府有義務維護全民共用的自然資源,不負人民信賴。

裁定受理的奧勒岡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坷芬恩(Thomas Coffin)在受理文件中寫道:「許多政治團體早已對氣候變遷的衝擊進行諸多論辯。在訴訟文書中,原告成功地讓這些氣候變遷爭議轉化為可由法院裁決的案件——他們宣稱氣候變遷已經或將會對他們個人造成傷害,且規模將較過往涉及更多的社會群體——甚且,假若原告對全球氣候變遷衝擊的分析為真,最後可能將無人倖免於難。」

「有鑑於國會與州議會對氣候變遷的辯論,以及不作為之下所宣稱的短期經濟利益與將導致之生命損失之間,難有定論,讓本庭相信有必要受理此案、評估政府之作為(或不作為)是否符合憲法。特別是氣候變遷帶來的災難將會無差別地影響到社會各個階級社群,無法等閒視之。」

簡單來說,「我們所有人都將成為全球暖化的最終受害者,但兒女、孫子輩所受的衝擊最大,也因此賦予了他們狀告政府的權利。」

為氣候變遷狀告政府的青少年。圖片來源:Our Children's Trust 臉書粉絲頁

為氣候變遷現象狀告政府的青少年。圖片來源:Our Children's Trust

科學證據成利器 石油公司辯詞遭駁回

除了美國聯邦政府,三大化石燃料產業公會——幾乎代表了全球所有最具規模的石油公司——也在今年1月成為了被告。他們宣稱,這件案子是「不尋常的」,而且「直接、嚴重地威脅了他們的商業經營。」

美國聯邦政府與化石燃料代表團主張,國會可將美國沿海海域賣給全球最大石油公司之一的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Exxon),但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聯邦政府應遵守公共信託原則,為全民共享的資源把關,而被告辯稱氣候行動將對產業造成「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並不符合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學認知(U.S. Supreme Court jurisprudence)。

「科學證據很明確地告訴我們,這個星球能源失衡的情況日益嚴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府大力支持開採及燃燒化石燃料。這也讓我們共同的未來面臨日益嚴峻的風險。」漢森說道,「奧勒岡州尤金市地方法院的判決相當富有洞察和遠見。坷芬恩法官的判決實質上代表了在相關科學證據支持之下,未來世代對氣候變遷的聲音必須被聽見。如果從現在開始採取行動,我們也許還來得及保護後代子孫賴以為生但脆弱的氣候系統。」

坷芬恩支持原告控訴政府違反公共信託原則的主張,裁定聯邦政府對這些青少年具有公共信託的責任,原告之訴可被審理。由於坷芬恩即將於今年退休,此案將移交給法官艾肯(Ann Aiken)審理。

極端氣候現象造成的土地樣貌。圖片來源:Asian Development Bank(CC BY 2.0)

美國法院裁示,過量的二氧化碳(C02)正導致毀滅性的氣候變遷衝擊。圖片來源:Asian Development Bank(CC BY 2.0)

該案在今年3月9日進行律師言詞辯論,吸引了數百位支持青少年行動的民眾入場旁聽,法院外也有上百位民眾排隊守候,還特別破例在尤金市和波特蘭市增開四間審判室,就為了轉播這2小時的辯論。

從荷蘭到美國 氣候官司遍地開花

最終,法院否決聯邦政府和石化產業的主張,認為:「原告控告美國政府‧‧‧‧‧‧乃因過量的二氧化碳(C02)正導致毀滅性的氣候變遷衝擊,而數十年來被告早已知悉,卻遲遲未能採取必要行動,以縮減化石燃料的碳排放。此外,原告認為因為美國政府及相關部門過往採取的行動或失敗的行動,導致化石燃料的開採、生產、消費、運輸和出口過程中,碳污染更加惡化。

「原告聲稱由於被告目前的作為與疏忽,致使原告難以保護生存所需的重要自然系統和宜居的世界。原告宣稱,被告導致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之行為與不作為,『令良心憤慨』,亦違反了實質性正當法律程序 ,侵犯了原告的生命權和自由權。」

法院的判決結果,也支持了原告以美國權利法案第五和第九修正案所為的主張,認為美國政府「拒絕提供予原告過去世代所享有之保護,並偏袒特定公民的短期經濟利益。」

去年,荷蘭法院便裁定荷蘭政府須在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 25%,以避免「蓄意將國民暴露於危險的處境中。」4月29日,美國華盛頓州金郡最高法院裁定另一起氣候訴訟案,判定八位青少年原告勝訴,而根據法院判決,華盛頓州生態部門應在2016年底提出溫室氣體減排方案。

如今,類似的氣候官司獲得美國法院受理,意義非凡。此例一開,各種氣候官司都有了循這套程序冒出抬面,爭取審判和伸張的機會。

環境組織 Urgenda主導環境公民訴訟勝訴,眾人在勝訴時展開笑顏。(來源:Chantal Bekker/Urgenda)

2015年,荷蘭環境組織Urgenda在控告荷蘭政府的氣候官司中獲得歷史性的勝訴(來源:Chantal Bekker/Urgenda)

「我們這個世代的未來岌岌可危,」原告之一,16歲的巴雷特(Victoria Barrett)說:「人們總是把我這個世代貼上『空想家』的標籤,但我們不是只會懷抱希望。我是一個青少年,我想要做我熱愛的事,活在充滿機會的世界。我希望我的後代子孫也能享有同樣的機會。因此,我堅決反對將這樣的機會,葬送在政府錯誤的施政、企業的貪婪、和部分科學家否認氣候變遷的詭辯之中。」

她補充,「我將用正面能量讓政府知道,我不會讓我的世界因他們而被迫停止。我所屬的這個世代將不會讓他們對我們的世界為所欲為。我們青少年將繼續擔任推動世界前進的角色。」

作者

賴慧玲

環境圈的雜食動物,練習當好一名研究者、記者和翻譯。

范震華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畢業,持續以文字力量參與環境保育議題。文稿與照片曾發表於國家公園季刊、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網路版、破報等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