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下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此事,就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等人所提「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所提「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進行審查,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和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到場報告並列席備詢。
推動轉型正義,3月時蔡英文總統說,「我們只有一次機會」,且多次承諾將在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攸關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召委段宜康表示,另有兩位委員的提案未到,而各版本間差距甚多,連法案名稱都不一樣,但內容或有重疊,待下週「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以下簡稱促轉條例)草案最後一場公聽會之後,再尋求法案間進行分類、合併的處理,以利程序後續討論。
政院: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具備特殊性 應分別處理
陳美伶表示,蔡總統非常重視原住民議題,包括將於8月1日原住民日以總統的身分,正式向原住民族表達國家對他們的一份歉意,亦將在總統府之下設置「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以下簡稱真和會),處理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事項,相關規劃、籌備正在進行中。
此外,行政院更會積極推動比如原民史觀重建、原民自治推動、語言文化復育等事項以逐步實踐轉型正義,乃國家既定政策及未來重要施政方針。然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具有特殊性,處理方式有別於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她建議應分別處理。
夷將.拔路兒就兩案法制架構、執行機制提供意見後,他說明,轉型正義工作已為新政府首要工作,但制定「促轉條例」僅是轉型正義整體法制工程的一部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議題應當另外規劃整體推動進程與計畫,以強調原住民族主體性及該議題的特殊性。
他補充,自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實施以來,明確規範國家應回復原住民族土地權、自治權、教育權、文化權等權利,早已開始推動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並於原基法中具體規範後續之整體推動藍團。夷將.拔路兒強調,現階段似應以制定完成「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以下簡稱土海法)等原基法配套法規為首要工作。
原民立委:促轉條例要納入原住民族
阿美族、時力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認為,雖法條名稱不一樣,但時力的版本與民進黨的版本在法理脈絡的依據一樣,把時間拉長到400年來處理原住民部分。數千年來,台灣及離島居住南島語系之各原住民族,部落社會自成系統,然大航海時代以降,歷經各殖民政權,原住民族所遭受的嚴重侵害在邁向民主化過程中仍未有通盤檢討與處理,不正義因此存續迄今,期藉由草案第三條成立獨立機關「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委員會」,來統籌處理歷史正義的工程,以真正促進族群和解。
卑南族、民進黨立委陳瑩表示,原住民已經被邊緣化很久,原民會更長期猶如弱勢機關,擔心來不及搭上搭這次轉型正義的列車,堅持應將原住民納入「促轉條例」的立場。
泰雅族、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則痛評,轉型正義當然要從原住民談起,現民進黨推「促轉條例」卻缺乏原住民思維,又真和會是個假議題,總統府真的位階高嗎?沒有法源、預算、人力、行政權如何推動?還不是要丟到原民會來執行?且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尤其集中在土地爭議問題,2002年到2006年已進行第一階段的傳統領域調查,而2006年到2009年,陸續完成各族群傳統領域的界定工作,到現在遲遲沒有公告,她呼籲原運前輩、擔任90年代「還我土地運動」總指揮的夷將.拔路兒,儘速公告傳統領域調查,原民會得硬起來。
轉型正義大戰 原運再起風雲
草案和「促轉條例」最大的差異在時間認定,立委顧立雄同意,所謂真相的時間、歷史的開始原漢不一樣,原住民族從400年前;另一方面,建議同「促轉條例」分開處理。
阿美族、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表示,原基法第20條明文規定「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政府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之調查及處理,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其組織及相關事務,另以法律定之。」只是11年來經歷兩黨執政輪替,土調會一直沒有成立,而該條第二項「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的相關重要立法均未通過,現在正是我們的機會,期藉由草案第四條設立於監察院之特別獨立機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委員會」來統籌辦理,就威權統治時期違反原住民族意願之不法行為與結果,還原其歷史真相。
阿美族、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認為,「促轉條例」處理的是1945年後威權時期,看不到原住民,兩者的轉型正義不一樣,原住民是流失土地、語言等等的真相待明。她亦提醒草案中於行政院成立的促轉委員會,跟總統府的真和會,運作上如何區別?無論如何,希望超越黨派鬥爭,讓轉型正義免於淪為被消費的口號工具。
會議中,針對傳統領域調查的公開、相應成立機關之實際效能、落實等面向,立委均提出不同質詢,夷將.拔路兒回應,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包括四項要務:自治、土地、歷史觀及平埔族認定;而真和會由各部會代表、學者專家、原住民耆老等三個條件組成,只要經中央定調,原住民的轉型正義不用等待,即刻可啟動。他以企圖將傳統領域的劃設辦法予以法制化的土海法為例,自2005年研擬迄今尚未能通過,擔心此立法過程若同樣延宕或錯失轉型契機。
會末,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略做小結,草案把時間往前拉到17世紀企圖很大,「促轉條例」處理20世紀,兩者立法性質本不同,相似的時力、民進黨提案應放在一起討論;且轉型正義的議題很大,若跟所有原住民正義的議題再綁在一起,卡來卡去可能互相牽制,是法理上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