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生態考量重點(下) | 環境資訊中心
生態工程

道路工程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生態考量重點(下)

2006年10月09日
作者:曾榮英(桃園縣政府水務局)、蘇維翎(觀察家生態顧問公司)、林金德(亞新工程顧問公司)

施工階段 讓施工單位充分了解設計之生態構想

施工階段,一定要有生態監造的人員或機制,專責工程與環境生態介面整合的工作。前幾個階段都還在文件作業上,若這些階段忽略生態保護方面的努力,通常會在施工階段遭遇困難。施工階段是最容易發生抗爭事件,也是最難處理及得到滿意的階段。本階段若遭遇到環境抗爭事件,不但會因工期延宕(通常抗爭期間,首先被要求的就是停工),而造成成本的增加外,依據抗爭內容,通常也會涉及變更設計。尤其若需要調整路線,則幾乎要重新設計,甚至路權內土地徵收範圍也需要調整,所耗費之人力與時間成本難以估計,且經常陷入吃力不討好的窘境。

生態設計最困難的,就是將理念貫徹執行,由於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通常不同,如何讓施工與監造單位充分了解設計報告中之生態構想,是最關鍵的重點之一。經常看到設計時所欲迴避的環境敏感區域,變成施工車輛出入口或臨時堆置場等情形;又或為避免河川受到破壞,採用長跨距橋樑,卻因橋台施作方便,剷除濱溪植被帶或造成水質污染等,使原設計美意大打折扣。因此,施工階段,尤其是監造單位,一定要有生態監造的人員或機制,專責工程與環境生態介面整合的工作。

施工階段需讓施工與監造單位充分了解設計報告中之生態構想。施工階段最為重要的生態考量重點包括以下4點:

(1)確保設計階段各項生態考量皆可落實於施工階段中,施工(監造)人員經教育訓練,皆可充分認知其所應備之生態知識與工作內容。

(2)確保追蹤監測機制與生態異常緊急處理流程。

(3)生態作業文件之齊備,以供後續類似案例之參考。

(4)確認施工範圍與影響如預期。

撰寫生態保護說明書

本階段建議在擬定施工計畫的過程中,必須依循設計階段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與要求,撰寫施工階段生態保護說明書,詳細說明生態保護措施的落實內容、追蹤監測方式、維護管理方法、生態效益驗收方式、相關配套罰責及相關預算之編列,供後續人員參考。

應要求施工及監造人員有相當比例需閱讀相關文件,採取生態教育訓練課程,通常是最有效及最全面的方法,除可增加生態保護的落實,也可提升工程人員生態素養及興趣,而直接反應在工作上。

本階段生態調查主要為驗證性的調查,首先施工前調查係確認各項施工期間生態監測的基準值,即設定在哪些狀況下為生態異常狀況,其後之施工期間生態監測,即定期對生態品質進行監測作業,監測內容除特定生物類群或物種外,重要棲息地的監測與開發範圍也是重要的監測項目。

營運階段 研擬生態減輕對策

營運階段對生態衝擊通常具長期與連續性,但這些問題通常較難發現,或待發現時,小問題已累積變成大問題。以道路造成之生態殺手效應(Roadkill)為例,許多山區道路某些路段經常發生野生動物被車輛輾死的情形,長年累積下來,動物資源之損失亦相當可觀,例如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監測區內道路系統動物被輾壓之情形,每年皆可撿拾千筆以上的動物屍體。道路經常性的除草作業,有時也會將以路旁綠地維生或繁殖之昆蟲全面清除,尤其是蝴蝶的幼蟲或螢火蟲所需要的棲地。

因此道路主辦機關應研擬適宜之道路營運期間維管作業、環境復育之工作,及影響減輕對策。道路維護管理單位對於生態減輕對策之研擬包含5個步驟:

(1)界定課題目標,通常包括動物穿越道路難易度、道路殺手效應、邊坡植栽演替及動物利用狀況、光害影響、土地利用改變等衍生開發情形。

(2)確認對策研擬所需之資料,包括詢問相關專家學者及參考國內外類似案例,並了解課題的急迫性及重要性。

(3)釐清對策執行所需之資源,包括相關預算與人力之投入成本,分析所獲得之效益(也應考慮生態技術研發及提升機關形象之效益),進而擬定資源投入的順序。例如當地有螢火蟲,可能是重要觀光資源,則應優先考量處理路燈及車頭燈等光害之問題。又或當地排水溝太深,小動物經常被困在集水井中,則應優先考量設置動物脫逃設備等。

(4)研擬適宜之對策,各種對策都應有明確的目標及具體內容,例如要減少光害的影響,應具體檢討光源波長、亮度、高度、配置(中央或路肩)、間距、收斂設計、管制時間(例如夜晚11時交通量較低時,亮度減半或部分路燈關閉)等對策之適宜性。

(5)研擬後續之監測計畫,針對對策與目標擬定監測計畫,如為了螢火蟲提出減少光害之對策,則螢火蟲種類、數量(密度)、分布範圍(距路之遠近)等,皆可用於了解對策之成效,亦可提供後續改善及案例累積之功能。

國內風災雨災頻繁,經常須進行災後道路修復工程,若能藉營運階段對當地生態資源受道路影響之了解,在修復時一併解決部分生態課題,可有效減少生態衝擊程度,增加修復所帶來的整體效益,提升國內道路生態設計的經驗與能力。

拆除(廢棄)階段 復育將土地還給自然

道路拆除(廢棄)所進行之研究, 道路拆除(廢棄)有減輕對生態之負面影響;減輕對水文之負面影響;減少車輛通行之衍生影響;節省經費開銷等好處。道路仍有其面臨拆除(廢棄)的可能,如國內林道在政策停止伐除天然林後,皆面臨到廢棄或轉型的可能。道路對於大自然,尤如一道傷口,傷口若小或淺,可待其回復,但若傷口太深或太大,不處理則可能會潰爛,因此道路失去功能時,不可逕將其封閉而不做處理。許多道路廢棄後,因欠缺管理排水系統阻塞,水流至路面集中後在轉彎處直接衝擊下邊坡或路基,造成道路破壞,鋪面或鋼筋等營建材料伴隨土砂流入河川,亦對環境造成影響,尤其下邊坡受到侵蝕,崩塌面積擴大,甚至演變面狀的破壞。因此,道路拆除(廢棄),仍應採取適宜的程序與措施。

依據Bagley(1998)針對道路拆除(廢棄)所進行之研究, 道路拆除(廢棄)有減輕對生態之負面影響;減輕對水文之負面影響;減少車輛通行之衍生影響;節省經費開銷等好處。在處理程序上包括移除跨河構造物;挖掘道路橫向排水溝;刨除道路舖面並客土,以增加地下逕流;回填至原地形,放置土石與木頭於回填處,以減少侵蝕及增加營養源並提供生物棲息空間;修正道路斷面為向外傾斜等程序,蒐集當地種源以進行植生工作。

道路廢除後,人類將土地交還給大自然,應盡最大可能進行復育,以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參考文獻
1. 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05. 生態工法應用在道路工程之研究第二期期末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