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經濟與保護並重 福建成海況最好省市之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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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經濟與保護並重 福建成海況最好省市之一

摘錄自11月17日人民日報福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福建在中國公布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對涉海建設項目實施嚴格的海洋影響評價制度,加強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治理;堅持按照海洋功能區劃審批海域使用申請項目,凡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新用海項目都不予批准。

省、沿海六地市自2001年起向社會發布每年的省、市兩級《海洋環境狀況公報》。全省現已建立各類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14個,保護面積18.87萬公頃,初步形成了合理的海洋環境監測網絡,赤潮發現率達100%。

目前福建海洋經濟總量、增幅居全國沿海省市第三位﹔2005年全省海洋經濟增加值924億元,是2000年的2倍,佔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為14.1%;2005年以來,清潔和輕度污染海域面積佔全省海域面積的69.9%,成為中國海洋環境狀況最好的省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