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斃死豬流用 農委會擬加重違法屠宰刑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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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阻斃死豬流用 農委會擬加重違法屠宰刑責

摘錄自2007年2月6日中央社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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斃死豬肉流入市場案件引發關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6日表示,將加強查緝違法屠宰,並建議修法加重違法屠宰刑責,以及擴大推行豬隻死亡保險,以期遏阻斃死豬肉非法流用。

農委會決定從加強查緝、提高刑責及推行豬隻死亡保險等層面著手,以防杜斃死豬流用。建議修正畜牧法,對違法屠宰行為從目前的3年增加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豬隻死亡保險2005年在台中縣及雲林縣試辦,當時核辦62萬頭,2006年擴大在10縣市推行,目標為315萬頭,2007年希望有18個縣市加入,目標提高至570萬頭,並規定死亡豬隻送至化製場後,必須經過核認,養豬業者才能申請理賠,可避免斃死豬肉遭非法流用。

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指出,斃死豬血液凝結在肉上,肉品顏色較暗紅,且缺乏彈性及光澤, 甚至有怪味,消費者購買時只要「看、摸、聞」,應該不難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