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上週9日發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的草案,並在16日上午展開意見徵詢會議,雖然此行動綱領案依溫管法而訂,並要作為全國溫室氣體減量及施政的總方針,但草案亮相後,卻遭民間批冷場、無重點,甚至以「雞肋」形容。
環署表示,將收集各界意見直到本月23日,彙整之後便將會商相關部會,並預計要在12月完成行政院核定並發佈。
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是環保署依《溫管法》規範,參酌巴黎協定及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擬訂而出。
行動綱領中提出目標,是健全我國面對氣候變遷之調適能力,以降低脆弱度並強化韌性,與分階段逐步達成於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
同時,也提出加強災害風險評估與治理;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確保國土安全、強化整合管理;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八個氣候變遷調適領域。
及調整能源結構與提升效率;轉型綠色創新企業,執行永續生產及消費行動;發展綠運輸,提升運輸系統能源使用效率;建構永續建築與低碳生活圈;促進永續農業經營;減輕環境負荷,建立能資源循環利用社會等,六大溫室氣體減緩的部門方向。
但此行動綱領草案卻遭批沒有內容、沒有行動、沒有積極性可言。唯一的亮點,恐怕是在十條基本原則中,在第四點明確指出「依據非核家園目標,不以新增核能發電作為因應氣候變遷措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直言,「所有的文字都不是錯的,可是也看不出來國家要多做什麼。」洋洋灑灑的文字看起來就是四平八穩卻模糊,並沒有正視國家在推動上目前遭遇什麼問題,並打算如何克服。
洪申翰表示,甚至有人以「雞肋」來批評,可見民間的失望。洪申翰指出,類似的文件已經很多,但民間更期待看出明確的,「有了這個,能解決什麼問題」的行動綱領,才是民間等著要看的。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也批此草案冷場、無重點,指出並沒有著墨各自產業,如民眾都很關切如台中火力發電廠、六輕這些大型排放源,如果不面對他們,怎知將來會如何進行產業轉型?
此外,台電公司代表更指出,國發會早在2012年提出「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未來兩者並存時,如台電等執行者,又該如何遵循?或是兩者有所衝突時,政府該如何協調?或是將會接軌,由這個行動綱領取代政策綱領?
環署溫減辦公室副執秘黃偉鳴表示,若兩綱領有所衝突,將由行政院出面進行協調。且相較之下,今次討論的行動綱領擁有溫管法的授權,是更有法律依據。
亦有民眾質疑,調適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減量,兩者還是有可能相衝突,例如為了因應氣候變遷而採取大規模搬遷等行動,政府將如何解決。綠色和平再生能源專案主任蔡絲婷也認為,政府應該提出八個氣候變遷調適領域之間的明確優先順序。
黃偉鳴回應,這次提出的行動綱領僅是指導方針,環署也正在研擬相對應的行動方案,但他也坦言相關部會也並非能全盤接受,仍須繼續協商,才會公布方案。
我國的《溫管法》在2015年7月就已公布施行,除了第一批近277個排放源盤查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登錄,建立事業排放基線資料外,並依溫管法訂定6項子法、1項公告及3項行政規則,來推動查驗管理及抵換專案制度。另外還將與相關部會合作推出獎助規範,與訂定排放源效能標準及自願減量誘因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