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日回顧:在保育與利用天秤的兩端 啟動台灣新林業 | 環境資訊中心

森林日回顧:在保育與利用天秤的兩端 啟動台灣新林業

2017年03月22日
作者:廖靜蕙(本報特約記者)
前言:我國自1990年代開始禁伐天然林,這個先進的做法,符合國際間森林零損失的價值觀,然而缺乏人工林經營管理的相關配套,使得木材自給率至今甚至不到1%。這同時意味著木材的需求極端仰賴進口,而每年進口約600萬立方公尺木材,不乏來自砍伐其他國家天然林的木材。在利用與保育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台灣社會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時逢國際森林日之際,本文回顧過去一年來相關的森林報導,提供讀者參考。

台灣製造的斧頭,與其證明斧頭鋒利與否,不如證明「把柄」非砍自雨林!正當全球各國注目於森林面積不得減損之際,破壞森林被視為全球暖化頭號殺手、全球公敵。使用合法、可永續經營的林木,是台灣身為地球公民的一份子必須學習的功課。

全球森林的難題:日用品如何讓雨林消失

讓一片原始森林消失有上萬個的理由,其中有一項則與我們日常的依賴關聯甚深,包含棕櫚油的產品,幾乎圍繞著我們的日常生活。從寵物飼料、洗髮精、清潔劑、化妝品等日用品,或是巧克力、餅乾、冰淇淋、人造奶、糖果、糕點和冷凍披薩……,不勝枚舉的品項,使得棕櫚油的用量達到每年5000萬噸。

棕櫚果實。圖片來源:pixabay。CC0 Public Domain

根據綠色和平研究,2009至2011年間,印尼為了種植棕櫚樹,已經砍伐了30萬公頃林地,相當於11個臺北市面積。根據美國環保署統計,每年總額高達440億美元的棕櫚油業,是森林砍伐的最大推手,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15~20%。此外,森林砍伐導致物種滅絕、土壤侵蝕,更侵犯當地居民的土地正義。

例如,一些依賴森林維生的家庭,因為附近森林砍光了,女性為了煮食所需的材薪,必須走好幾里路才能取得木材,並因此無暇照顧家庭,孩子無法接受教育、無力經濟獨立,女性只能從事性交易,母親也因長期背重物傷及身體,造成種種社會問題。

這些原始森林砍伐後,接著種油棕製作商品,賣到世界各國,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使用了犧牲生物多樣性的產品。而非法採伐自原始林的木材,未顧及森林永續經營管理成本,也破壞合理的木材市場價格,落入經濟、生態、生計全盤皆輸的惡性循環。

禁伐天然林成定局 人工林經營重視生物多樣性

由於熱帶林同時也是世界上物種最豐富的陸域棲地,保護森林對保育生物多樣性助益良多。聯合國因此發展了一系列「減少濫伐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Reducing Emission from Deforestation and Degradation,簡稱為Redd)策略,提供財政誘因的政策,鼓勵政府、農企業和當地社區維持森林覆蓋率。

但是面臨全球林木供應仍有30%來自天然林,一夕禁止天然林的砍伐,恐使得木材價格因供給不足而上漲。停止天然林供應,影響層面難以估算,因此近年來除了針對減少毀林、森林退化等問題之外,再將重點轉移到森林的永續經營,以及確保保育成效而提出Redd+(+音plus)。

REDD+強調森林復育以及森林的永續經營兩軌並進;另一方面,隨著氣候變遷情勢越來越嚴峻,不砍伐天然林已成定局。

台灣雖不砍伐天然林,卻未積極佈局人工林。以每人每天日常所用的衛生紙為例,台灣紙漿進口第一名是智利佔25%,其次是加拿大,第三名是巴西。除了加拿大,其他國家無法排除砍雨林、種樹生產紙漿的疑慮,而台灣的消費者就使用這些破壞雨林的衛生紙。

去(2016)年3月馬來西亞民間團體來台陳情時表示,一些雖是合法背後隱含如盜伐、罔顧居民權益的非法行為。「我們都知道血鑽石,卻忽略了木頭也會滴血。」農委會林業試驗所副所長邱祈榮即以此比喻指出問題的嚴肅性。

台灣新林業:公私有林強化人工林經營管理

天然林不砍伐的前提是人工林要養好。依據第四次森林大調查結果,我國森林總面積達219.7萬公頃(含金門、連江縣),森林覆蓋率為60.71%。其中闊葉樹林1,433,843公頃,佔65%,針葉林301,003公頃,佔13.7%,針闊葉樹混淆林計172,186 公頃,佔7.8%,竹林計132,607公頃,佔6%。

為了回應台灣林木自給率過低的現象,農委會林務局啟動「林業經濟振興策略計畫」,以公、有林如早期透過農地造林、全民造林、平地造林、短伐期經濟林等計畫的獎勵造林地(共8萬公頃),以及國有林的租地造林等人工林,透過疏伐或擇伐的林業經營管理,提供經濟利用。

台灣的獎勵造林因有存活率的限制,生長空間受限,無法長成大徑木,但小徑木仍有出路。小徑木是指疏伐後的木材利用,按照計畫估算,假設每年輪伐2%林木,可使林木越長越好,疏伐的中、小徑木,則無論製作成精品、板材拼接或生質能源都是很好的利用途徑。

其次,台灣私有林136,555公頃公頃,林農平均擁有的林地都在3公頃以下,獨立而分散,難以擁有經濟規模,除了建議朝精品化發展,例如一些木材DIY工坊,並鼓勵成立合作社,將數十位林農集合起來,委託專業經理人管理,得以向政府要求技術支援以及相關獎勵輔導;台灣已有四個林業合作社,並朝可永續的林業認證努力。

台灣林農平均擁有的林地都在3公頃以下,圖為小林主黃榮堃的森林。攝影:廖靜蕙。

以永在林業公司為例,即與屏東林農合作成立合作社,總面積約900公頃,以成長快的相思木闊葉林為主,計畫以十年為輪伐期。這與紐澳的營林方式類似,他們的林業公司大約擁有2000公頃面積,林地中間有木材工廠,分20年輪伐,每年砍100公頃。

新一代的林業思維,強調全材利用,即使是剩下的木料廢棄物,經過加壓處理,即能變身成攜帶方便的塊狀生質能源,在逐漸淘汰燒煤油發電之際,成為熱門選項,諸如奧地利、日本等國,即十分重視森林與能源的議題。

不過等待樹木成林需要一段時間,在這過程中林農則需考量營生之計。「林下經濟」是這幾年的熱門話題,包括林試所林下養蜂計畫,或於林下種植咖啡、山蘇等作物,或者養雞鴨,都值得嘗試,也有待實踐。不過,「混農林業」、「林下經濟」的最終目的是營林,能不能達到目的,或終究又是虛晃一招,引起不同觀點的議論。

台灣新林業:國有林經營生態系 利用疏伐木發展產業

另一項政策則是針對林務局在林班地造林的「人工林經營方案」,農委會訂下五年從1%不到的的林木自給率,提升到3%,也就是自產18萬立方公尺國有材,預計2016年~2020年四年累積2200公頃、材積累積11萬立方公尺。

此項計畫將針對日治時期引入的1萬1千多公頃柳杉林,以維繫健康的森林生態系為目的進行疏伐,同時提升國內林木自給率。適度的疏伐增加陽光穿透森林的機會,相對的增加生物多樣性;砍伐下來的柳杉木,期待替代日本進口的柳杉木,減少碳足跡,也增加國有材可見度。

兼顧生態系的台灣林業,以穩定供應料原為主,從柳杉木開始建立產業鏈,當一家廠商不斷有柳杉料原進入業者工廠,就可打造一條生產線。林務局已委託台灣大學在北中南東成立四個團體,包括伐木、製材、販賣,以及中間的產業如家具設計,鏈結之後,由政府出面提供平台,讓國有材得以販售。

消費者要怎麼避免買到破壞生產的社會結構的血木頭呢?或許可參考國際間發展的森林永續認證。其中最廣為人知的選項即為FSC認證。

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員會)是一種從獨立的第三方進行森林驗證的標章,使用FSC驗證標章的木製品,讓消費者了解這些木材是來自良好管理的森林,而非犯罪集團偷砍來的。

目前台灣有正昌製材公司、永在林業合作社和以牛樟芝造林發展生物科技的利得公司,三家林業公司取得FSC認證。農委會林業試驗所在南投蓮花池經營400多公頃林地,則是首個取得FSC認證的公部門。

千年一瞬 眾生為念

「林業是在一瞬間使用了樹木千年生命的產業。」日本林業家速水亨訪台時如此形容林業,樹木好不容易長了千百年,瞬間為我們取用,無論是砍伐、利用林木製品時,都需慎重考慮;林業經營也須奠基在其他生物也能生存的條件下。

這幾年台灣發展新林業的聲浪不斷,在這波浪潮中,不再以生產木頭為主力,而是重視將木材生產視為森林提供的眾多服務效益中之一。森林生態系提供了多元服務,包括提供糧食安全、涵養水源、減少土石沖蝕、維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文化等不計其數的好處,卻因缺乏經濟效益評估,而讓人們忽視其價值;國際間已發展方法論,透過產值的估算,例如涵養水源就創造的數百億效益,並發展認證,讓森林的價值更有感。

國內法正林權威羅紹麟,學以致用造林近40年,證明經濟林的經營可與生物多樣性連結,他以多層林相,分區、分物種,經營生物多樣性;分析水源種樹涵養水源。光禿乾旱的土地則先種樹,接著營造底層植被,環境逐漸穩定,生物多樣性就會回來了。這兩年,即有研究人員在他的森林裡發現石虎的蹤跡,代表著人工林孕育著穩定的生態系。

經營森林生態系有撇步。農委會計畫承辦人員黃志堅表示,林農可選擇生態系頂端物種,例如以老鷹當作保育以及生態系監測物種,即可經營老鷹喜愛的環境,如筆直巨大的樹木、枯立木不 要砍、留下來,當老鷹搬來住,意味著食物鏈的成員逐漸鏈結起來了,清點老鷹的數量就可知道生態系狀況。又例如以水鹿為經營生態系目標,就必須經營草生植物 以及水鹿喜愛啃食以及磨角的樹種。

這會比種光臘樹復育獨角仙更具有生態系概念,由於獨角仙並非頂端物種,在缺乏天敵抑制下,數量過高反而害慘光臘樹。

向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學習

有史以來,人類發展就脫離不了自然資源的利用,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如此天經地義,只是在現代化的過程,人口往都市集中,逐漸失去與自然資源的連結。但是山林資源隨著四季生長的周期未因此中斷。

長久以來,政府以保育之名,限制部分山林資產的利用,這使得島上善用自然資源的高手,毫無用武之地,例如馬告、愛玉、山胡椒這些台灣森林中的原生植物,原住民族歷經千百年,已發展一套精彩絕妙的利用方式,卻因傳統領域與國有林高度重疊,使得採摘野菜、菇菌、林木果實、種子、藤類這類日常生活使用的林產物,還得受限於《森林法》,不但申請不易獲准、曠日廢時,也使歷經數千、萬年孕育而生的山林知識逐漸流失。

去年農委會林務局依據《森林法》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一旦公告施行後,原住民即可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目的,於國、公有林中合法採集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

山胡椒。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

「對原住民很重要的是在自己的土地農耕、狩獵、漁撈、採集,這些是我們在部落重要的經濟活動。」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王美蘋指出,原住民最懂山林智慧,對山林資源的利用節制、不會過量,因為祖先傳承了如何經營這片山林的傳統智慧。

森林生態系是需要保育的對象,但保育並非完全不利用,越來越多證據說明,靠近聚落的山林,因為人們適度的經營,反而增加生物多樣性。正當日本、奧地利等國家,積極以活化森林,增加生物多樣性,並將廢棄的林產物製作成木質顆粒取代進口能源以及核電,台灣新林業才剛起步。

到底台灣森林該怎麼利用最永續?我們是否該回歸里山資本來替代進口能源與糧食?在全球迎接森林日之際,台灣社會應該好好思考這些問題。

※ 本文摘錄自《台灣教會公報》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