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11日前往行政法院遞狀,對觀塘環評案提出行政訴訟。他們認為,在學者發現柴山多杯孔珊瑚,並認定為一級保育類動物後,環保署卻沒有因為這些新事證而重做環評是錯誤的行政處分,他們主張,政府應該依法廢止環評。
由於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興建計畫恐衝擊大潭藻礁,引發環團抗爭。桃園在地聯盟曾提出訴願,要求環保署廢止觀塘工業區、工業港歷次環評處分,但卻遭行政院駁回,因此這次環團展開行政訴訟。
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行政救濟是憲法明文保障的人民權利,環保署尊重環團要提出行政訴訟的決定。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中油想要開發觀塘工業區,本應另案實施環評,但環保署卻准許開發單位做變更,讓中油直接承接東鼎公司環評法律效益,環團認為此舉違反了行政程序法,因此提起訴願。
不過,行政院卻表示,環保署准許此案開發單位的變更並非行政處分,因此駁回環團的訴願,不得廢止環評。此外,根據行政院說法,提出訴願當事人住得離大潭藻礁太遠也成為駁回理由,讓他們相當不服,於是前往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此案的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柴山多杯孔珊瑚的發現是新事證,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若發生新事實或證據,經斟酌可受行政罰或不利益處分」,環保署應依法廢止歷次環評處分。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批,觀塘案用的是上個世紀1999年的環評,本來就很爭議,更何況大潭藻礁是珍貴的生態系,加上2017年發現瀕危的一級保育類柴山多孔杯珊瑚,分明可廢除環評,但很遺憾行政體系就是不願意依法行政。
潘忠政更指出,環團為了守護大潭藻礁,已經幫政府找出2022年天然氣的缺口根本就是假需求的證據,且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也已經表示,備轉容量率有望達到5%-6%,台灣沒有缺電的問題,用電大戶節電政策可以暫緩。潘忠政不解,既然沒有缺電的問題,為何政府還是偏偏一定要埋掉藻礁?就算一定要建天然氣接收站,環團也已經提出多項證據,顯示台北港才是第三天然氣最佳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