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555廚餘養豬場沒登記檢核 明起稽查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全國555廚餘養豬場沒登記檢核 明起稽查開罰

2019年01月15日
摘錄自2019年1月15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廚餘養豬場轉型1週的寬限期將到,今天(15日)是各縣市政府申請展延的最後期限。農委會畜牧處指出,目前有桃園市和屏東縣兩縣市申請展延專案,全國尚有555場廚餘養豬場沒向環保署登記再利用檢核。明天起,農委會就將和環保署共同稽查,一旦查到違規廚餘養豬,就會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罰3百萬元,不改善還會連續開罰。

廚餘如果沒有以攝氏90度蒸煮1個小時就餵食豬隻,一旦廚餘內含有非洲豬瘟病毒肉品,豬隻恐染上病毒。農委會去年底調查,全國7千多場養豬場,廚餘養豬場有1776場,其中357場有向環保署登記再利用檢核,具有蒸煮設備,25場確定停養,239場轉型飼料。到今年1月初,剩下1155場沒向環保署登記再利用檢核。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1月6日決議,1155場廚餘養豬場須在1週內向環保單位申請再利用檢核使用廚餘養豬,未能通過檢核者,依照農委會輔導方案,全面改用飼料或退場。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指出,尚待稽查的廚餘養豬場剩下555場,縣市政府申請期限結束後,一旦查到這些場還有使用廚餘養豬,就會以廢清法開罰,使用家用廚餘處1千2百至6千元罰款,使用事業機關例如餐廳的廚餘最高可罰3百萬元,如不改善還會連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