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的淡水河北側道路開發案一波三折,先是引發在地民眾與環保團體的連署反對,接著在用地範圍發現文化遺址,如今台北市政府又正式行文表示,淡北道路開發「淡水河北側道」,無法同意道路之推動與興建。環保團體指出本案在諸多法令與行政程序爭議未解決前,縣府卻執意推動,枉顧民意,呼籲應立即停止道路興建。
本道路工程跨台北縣市,台北縣政府在今(27)日召開「淡水河北測平面道路第一標:紅樹林站至竹圍站段」基本設計審查會,但台北市政府交通局25日即行文明白表示反對興建並不派員參加。反對理由中指出,「縣府規劃道路應僅為台2線拓寬時之臨時性施工期間交通維持道路,惟本路段全長4.7公里,其中2.2公里為高架路段,應屬永久性道路,且未來僅供私人運具小汽車通行,違背中央政府推行大眾運輸與節能減碳之政策,實無法同意。」
北縣府先前一再公開表示本案僅是臨時替代道路,如今,台北市政府的表態讓縣府的說法不攻自破。
淡北道路開發案,不但衝擊淡水河紅樹林生態,更有規避5公里以上道路需環評之嫌,多處規劃則顯示問題重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道路規劃中有兩處經過捷運上方及地下位置,捷運下方的土質鬆軟,挖洞是否會造成捷運安全問題?誰能給民眾保證?道路用地的都市計劃變更,在市府的反對下也可能不會通過,北縣府究竟還有何堅持的理由?為何非要開發不可?
由社區居民與數個環保團體組成的「反淡北道路」聯盟質疑,周錫瑋縣長不顧民意與其他政府部門反對,匆匆進行土地徵收、道路細部設計及招標程序,為求達到年底決標動工的競選支票,難道真的要違法發包?到時後縣府只完成中段道路拿到面子,難道前後段道路就由中央收爛攤子?
反對此道路開發的環保團體呼籲,北淡地區整體交通建設仍應以發展大眾運輸為主,不應開發這一條破壞河岸景觀與紅樹林生態的淡北道路,台北縣府應該重視民意,立即停止土地徵收及招標程序,不得違法發包施工,不然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將至監察院檢舉縣府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