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氣候變遷議題的努力(下)NGO和民眾參與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面臨氣候變遷議題的努力(下)NGO和民眾參與

2008年12月31日
作者:柳中明(國立臺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

全球氣候變遷下,各國政府及不少NGO組織正致力於二氧化碳減量和調適策略的進行,這兩個大議題,國內環保團體的表現如何?在後者方面,可說是完全無聲;而在前者方面,則是愈戰愈挫。

環保團體的監督

在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方面,過去多年來,環保團體不斷強調國際氣候公約的發展趨勢,並採取社會運動與媒體合作及民意代表監督等策略。確實讓許多新的開發案,必須面對其二氧化碳排放量過高的事實,提出解釋或是因而受到拖延。但是,環保團體一向採取阻擋策略,在扁政府末期,明顯地因為環保會影響經濟發展的意識形態,受到企業、財經人士與行政官員的排斥。其結果是環保署環評委員大幅更換,真正的環保保育人士在扁政府末期就完全被排斥於政府體制的決策機制中。

新政府施政以來,不急於更動環評委員,更在633目標的驅策下,強調經濟發展高於任何其他目標。這將壓制所有環保團體,不僅無法提出有效的環保目標,更難以影響政府決策。雖然其在壓抑高排放產業的投資發展方面,仍將可以扮演烏鴉的角色。不過,這其實是很悲哀的。

綠色和平強調以行動來改變當前環境處境。這是他們巡航全球的彩虹號在北極拍攝到當地生物面臨氣候變遷的窘境。圖片來源:綠色和平

在美國,柯林頓、高爾、李奧納多等明星級人物,也強調二氧化碳排放減量,卻受到各界的歡迎。無論在資金募集或活動推動等,都能引領風騷。為何我國的環保團體,無法在社會中享有其該有的正面重視地位?原因無他,環保團體永遠只會阻檔,卻不知如何疏導。如要壓抑高排放產業,就要積極協助低排放產業,或是主導其發展。

以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為例,其長期扮演烏鴉角色,更採取許多極端與創意的行為來影響民眾與決策者,更別說是佔據媒體版面。但是,其在推動再生能源方面,卻是非常積極,其主張:太陽能發電將使得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可以在2050年下降達1990年的50%。不是僅喊口號,更提出策略、資金等規劃,明確的說出:這是可以做到的。

我國的環保團體要能真正受到全民尊重,就要提出:達到633目標的綠色經濟發展策略,明確的告訴企業,如何不用投資高排放產業,一樣可以獲利,並協助政府達到633的目標。換言之,環保團體若無全盤的國家發展策略,主導國家發展,其所扮演的將永遠是弱勢的與負面的阻擋者角色。

在巴布亞新畿內亞原住民的邀請下,綠色和平的工作人員與來自世界各地的志願在雨林深處建立了「天堂雨林拯救站」,以實際行動阻止跨國伐木公司對雨林的破壞。圖片來源:綠色和平那麼問題是:為何台灣的環保團體如此缺乏整體觀呢?原因太多,主要就是缺乏具整體觀的人士,提出具有效戰略性的觀點。而在此情勢下,許多明星級人物,就絕對不會輕易跳入環保漩渦,以免尚未發光,就被淹沒。

2009年,核四廠核廢料廠將正式公告,環保團體又將非常興奮地串連、運動與阻擋,其最可能的效果就是被貼標籤:協助當地人士爭取最佳的回饋。最終,全國在經濟成長以因應金融海嘯與抑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共識下,一切仍將順利進行。核四廠會在後年運轉,其他核電廠也將開始延長運轉的工程,而如此能真正解決我國的問題嗎?

個人並不認為阻擋核能發電廠是重要的,根本問題是:台灣的產業結構強調耗能才會成長,其就像一個愈來愈老、愈笨重、愈無效率的中老年人。10年後,我們非常可能看到的是經濟蕭條與電力過剩的台灣,核能廠可能都不需要運轉了!這就像過去認為要廣建焚化爐,以處理持續增加的垃圾,結果現在是焚化爐過多,反有人認為要彈劾當年作出決策的官員。這就是長遠策略,遠較於短期對抗為重要的實例。

民眾的參與

新政府就任以來,積極倡導節能減碳,其觀點絕對是正確的。也就是要由教育面啟動,影響與改變大家的想法與行動。其中,經濟部能源局提出:每人一日減量一公斤二氧化碳排放,卻不詳細說明如何作到,以及如何追蹤,其流於口號形式的意味濃厚。

但是,若果真的大家每日減少一公斤二氧化碳排放呢?那麼,你需連續努力一千天,才會達到一公噸的減量效果。而全台灣2000萬人,能有五成參與,就是一千天(約3年)共減一千萬公噸二氧化碳,尚不到全國排放量的4%,真的是非常辛苦。

最值得注意的是:二氧化碳減量是可以定價的。在歐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場中,目前約1公噸值15歐元,相當於新台幣630元。也即是一個人連續努力一千天,每天騎腳踏車、少看電視、多走樓梯、少吃肉等,才賺到約630元的價值。不是說:抑制二氧化碳會影響經濟發展嗎!那麼為何一個人積極減量,卻得不到應有的經濟價值呢?

關鍵點就是:真正進行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源頭,在台灣,不是個人,而是產業。這其實讓節能減碳的教育,將無法像垃圾分類減量教育般,順利進行。學生與民眾,在這股熱潮下,必將會感到非常失望與無力。

所以,民眾參與是重要的,但若不能造成實質影響,或是取得實質利益,其實會是徒然的。要改變這個結果,政府就必須給與正確的誘因,也就是電價與油價等,必須提高。不僅是要反映國際成本,還要加入永續國內社會的成本。其可能是關稅、能源稅、碳稅等,以不同的形式納入,這才可能創造民眾參與下的真正成效。如2008年油價高漲時,全國耗油量顯著減少,就可以了解到民眾是以實質獲利為積極參與的主要考量基礎。

同理來觀察氣候變遷調適議題,設若政府不採取積極主動態度,民眾均只會被動注意,結果是大家都認同氣候變遷在發生,但無人知道如何才能降低異常災難的損害。如政府必須加強預報能力,加強防災能力,加強救災能力。但若沒有顯著改變調適,受傷害最大的卻是民眾。

由以上討論,我們可以了解到:面臨氣候變遷議題,若政府不積極主動,由上而下啟動各項行動方案,光靠民眾積極參與,是無效與無用的。

※ 本文與農委會林務局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