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立法院》公聽會:動員通知 | 環境資訊中心

《農村再生條例立法院》公聽會:動員通知

2009年03月24日
發起團體:台灣農村陣線

親愛的朋友們:

因為大家的連署與call in 立委行動,讓立院與農委會如坐針氈,立院開始加快他們審議的腳步,讓情勢緊急了起來,3/26(四) 早上 9:00,立法院群賢樓一樓大會議室,將由立院經濟委員會正式舉辦農再條例公聽會,台灣農村陣線邀請你一起站出來!

我們必須在場表達嚴正的抗議,並說出農民農村的真正需求!我們不要跟農村說再見,我們要農業農民農村的明天!

邀請你利用以下電話或 e-mail 報名參與公聽會,並在 3/26 早上 8:45 於立法院群賢樓前集合;02-23956771 或 email: cesroc@seed.net.tw

台灣農村陣線敬禮!

公聽會前力拼連署破五千]以下為曾旭正老師的留言:

左起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水保局長吳輝龍、水保局主秘簡俊發「不要說再見」連署已經在3/23上午九點多破2000人,從連署人的留言可以看出有許多朋友是關心台灣農村的,農村真的是我們的心靈故鄉。

本週四就要在立法院辦正式公聽會了,由於這是一讀時的附帶決議,怕立院黨團將它當作不得不辦的會,一辦完就馬立安排二讀三讀,因此,想請大家將邀請連署的信再廣發一遍,希望能在公聽會前得到5000人的連署。

面對完全執政的執政黨,人民要跟他們競爭「願景」,要刺激執政黨要更有看法,不要便宜行事,畢竟完全執政就沒什麼做不到的。十年後,我們不要為此事後悔,不要跟農村說再見,請大家加油!

  • 社造界應要求完全執政的執政黨慎擬農村法案
    作者:曾旭正(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

在小地方新聞網中有一位名為「農村媳婦」的朋友,她在嘉義縣的東後竂社區努力社區營造,她以社區努力將地主荒廢的農村宅地清除掉整理為綠地景觀並加以美化的經驗為例,主張現有的再生條例是好的,不應加以反對。這是諸多已有社區營造基礎的社區對此條例的態度,我在小地方那兒留下下列文字回應之,在這裡,我想延伸看法,與這類朋友再作討論。先看我在那邊的回應:

如農村媳婦所觀察描寫的,農村的確充滿這類因土地糾葛而障礙的問題,很高興您提到的社區經由努力真的把問題解決了。可見,在沒有「再生條例」的現況下,這樣的問題也可以處理了,不知為何還需要特別立法?至於您提到的,在農田裡蓋水泥房子的,更是我們也一樣心痛的,但農委會有決心面對這個問題嗎?現在的條例草案,真的有信心解決這個問題嗎?若果,可不可能先刪除農發條例18條。或者,在「再生條例」立法的同時,附帶條件刪除18條。喔!18條就是那條讓農地0.25公頃就可蓋「農舍」的條文。

農村再生條例真能提升農村?圖為嘉義民雄,鳳梨的故鄉;攝影:莫聞我們真的要很關心農村,任何對她的傷害都是無可挽回的,所以一定要很小心。當初訂了18條,很多人可能覺得問題沒那麼嚴重,但今天,蘭陽平原的美就因為它而說再見了!嘉南平原也相去不多!

我們今天面對的是「完全執政的執政黨」,只要有心愛農村,沒有什麼做不到的,即使再晚一年,也不會立不了法,推不了政策。所以,面對現今仍有許多問題的「再生條例」草案,即使已經一讀,為農村好,仍應退回行政院,用一年時間好好修改,把關心農村的年輕力量納進來出力。農村即使病危,不差這一年!農再條例推出後,在社造界的確產生不同的反應。有社造經驗的朋友覺得這對社區是一個機會,可以有更多經費來做原本想作的事。我完全可以體會他們的心情,也為大家高興,但邀請大家再進一步想想下列問題:

  1. 我們因為有了社造基礎,所以有把握我們可以善用經費來圓夢,但請想想,我們的社造基礎是走過如何的路才形成的,如果是一開始就丟給你二千萬三千萬的建設經費,您的社區能走到今朝嗎?再生條例十年二千億,平均一年二百億,即使只是半數放到農村社區,一百億元給二百個社區,每個社區一年就要用掉五千萬元。而以現在台灣農村的社造成績,第一年就讓資優班都上車了,第二年,第三年會是那些社區被強邀上車?經費能被好好運用嗎?
  2. 許多社造的朋友並未詳細了解條例的全部內容,只以第二章就加以支持。其實第三章中藏了嚴重問題,反而不知。第三章名為「土地活化」,但通篇看不出活化的目標是什麼?勉強在第26條:「為實施生產與生活環境之整體規劃及建設,得選定範圍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找到相關的用語,但這是套套邏輯──「再生要整體規劃與建設,整體規劃與建設是為了再生,但再生是為了什麼?」誰來同意某一計劃是可被接受的?計畫的評斷標準是什麼?為這個法令想要引導農村往那裡去?第三章為農地變建地開了方便之門,不僅不能因此阻絕農發18條的問題,反而多開一扇門,讓農地持續減少。甚至因此引入土地變更的利益糾紛,恐怕讓好不容易累積起來的一點社造成果都毀於一旦呢!
  3. 近年來,因為政府各部門投入社區的經費多了,許多新加入的社區都以為社區營造就是申請計畫、執行計畫,甚至許多受委託進行培訓的團隊也都不知不覺中建立了這樣的觀念:社區營造培訓就是訓練社區寫計畫書申請經費。社區營造被簡化,社區被圈養成服務政策者。對於這樣的趨勢,各位難道不以為意?農再條例更加強化此種邏輯,不必三年,社區營造的精神恐怕將蕩然無存!

以上,供社造界的朋友參考。再次強調,完全執政的國民黨不敢不在意農村,只要給夠多的關注,我們不必怕執政者不投注經費於農村,但我們不該急,反而應該堅定地、穩健地堅持社區營造的精神,跟倉促的執政黨說:我們不反對資源進農村,但我們反對現行的草案內容!要求退回好好重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