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廠撤照 「還在營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廢棄物廠撤照 「還在營運」

2010年12月18日
摘錄自2010年12月17日聯合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縣議員邱素芬16日質詢指出,桃園大圳旁有家廢棄物公司6月取得清除執照,外面引進垃圾的惡臭,讓居民苦不堪言。環保局多次稽查,懷疑業者把廢棄物轉運他處,製造二次汙染,決定撤照處分。

邱素芬最不滿的是,環保局3日告知業者要轉移陣地營業,但在7日上午民眾仍發現業者還在營運,檢舉到公害中心,環保稽查人員直到2小時後才趕來,還在紀錄上寫查無實據,讓人不得不懷疑業者與環保人員有勾結。

所幸,7日上午抓斗車運作情況,都被民眾以DV錄下,邱素芬不滿地說:「環保竟要靠陳情人自力救濟,難怪有人批評環保局功能不彰。」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公害稽查一定依法行政,如果內部人員有疏失,不會護短;這家桃園大圳旁的環保公司,已遭撤照處分,沒有執照,就不能再做廢棄物清運工作。

邱素芬表示,廢棄物清除公司申請執照前,環保局應查明地點,像這家公司就緊臨桃園大圳,自來水公司大湳淨水廠又是取用大圳水源,在飲用水源旁設廢棄物處理廠「太不衛生了」。

環保局表示,這家公司被民眾一再陳情,環保人員在11月26日稽查時,業者承諾將在12月遷址營業。但7日民眾再陳情,環保局決定廢止業者清除許可證,並限期業者3天內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