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受害人營建署抗議 呼籲修改「強拆條款」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都更受害人營建署抗議 呼籲修改「強拆條款」

2011年06月28日
摘錄自2011年6月27日newtalk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建商藉都市更新之名欺壓弱勢時有所聞,27日上午一群都更受害人前往營建署前抗議,希望政府能聽見不願都更者的心聲。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強調,他們要求政府廢除《都市更新條例》第25之1條及36條惡法,保障他們不願被都更的權利。

數十名都更受害人上午聚集營建署抗議,他們在現場演出行動劇,用棍子戳破貼著都更黑箱作業的紙箱,諷刺政府放任導致都更黑箱作業嚴重。這些受害人遍布各地,包括台北市士林、永春、松山五分埔等社區的反都更住戶,今天都相約來到營建署前抗議。

傳出8月就要被台北市政府強制拆屋的王家更是氣憤不已,他們總共2戶十幾口人由於士林文林苑都更案,而即將成為北市府首宗引用《都更條例》36條「強遷強拆」條款強制拆除「合法產權釘子戶」的案例。

都更受害人聯盟表示,「文林苑都更案」疑點重重,市府應該將這些疑點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檢視,否則拆除行動將難逃「建商打手」之嫌。此外,該聯盟強調,憲法保障合法人民財產權及自由居住權,市府引用的《都更條例》第25之1條及第36條「強徵強拆條款」已經違憲,明顯侵害不願都更住戶的權益,所以市府不得強制拆除。

聯盟指出,強拆條款的規定是為了要蓋學校或公路等公益用途,現在卻都是讓建商蓋房子,不但與公益目的不符,更有違憲的疑慮。而反對都更的住戶則強調,如果營建署沒有正面回應,不排除發動更激烈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