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觀音、新屋外海「觀新藻礁」怎麼救才有效、才來得及,桃園縣政府雖以新聞稿表示自籌1千萬元進行委託研究。但最近幾次對外發言都顯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自然保留區態度游移,顯然和民間團體的認知與期待有異,對此縣府與民間團體分別論述,隔空交戰,保育藻礁仍無定論。搶救藻礁已經入分秒必爭之時,政府仍無具體行動。
自從2008年觀新藻礁依據文資法列管,3年半來,桃園縣政府不但未尋思保育策略,連最基本的污染防治、工程監測都做不到,任由傷害藻礁的事情發生,若非今年民間團體終於看不下去,追討這筆舊帳,恐怕這片藻礁只能沉默以終。
縣府不斷澄清3年多來「積極」保護藻礁,現在卻無法面對二河局蓋的堤防,桃園副縣長黃宏斌在最近一次親訪時表示,同意兩位(觀音鄉、新屋鄉)鄉長對藻礁濕地應保育的共識,但也同時接受新屋海堤缺口應補建、觀音海堤在突堤效應未解決前,存廢應審慎考量。
突堤效應已經讓台灣的海岸線變色,並且脆弱,當大潭電廠對著藻礁畫下那一刀蓋突堤時,就該想到這一連串的後果,現在又要以蓋堤防充當補救措施。是誰讓這件事完成,就該面對這些後果,承擔人民對於此項工程所造成的身家安全的恐慌,而非再以全民的納稅金蓋起越來越高的堤防,解決這一連串的失誤,否則就只落得工程永續,未歸究責任、也未從這些事情學到教訓。
桃園縣政府新聞稿也表達縣長吳志揚的「堅定」立場:「縣府為全體縣民福祉,一定要作實事,直接劃設自然地景並非最佳最妥適保護藻礁的方法,為長遠保育,縣府堅持需有解決方案配套計畫,才能據以劃設」。
只是現在都什麼時候了,還能如此悠哉地討論保護藻礁這件事嗎?原本桃園縣政府可以很快以宣布暫定地景的方式,先保住藻礁,爭取半年到一年的時間進行相關的研究調查,給藻礁一線生機,誠如4月24日公聽會上,台灣溼地學會監事陳章波所言,先保育再說;但縣政府至今仍不願宣布暫定地景,讓人懷疑積極、堅定這兩個的字義,以及縣府到底能不能保護自己縣內的國家重要資產。
再說,學者之所以主張以「自然保留區」來保護藻礁,是因為藻礁被傷害的太嚴重了,需要一段完全沒有干擾的復原期,已經不是考慮居民怎麼利用它的時候了。
即使是支持以自然保留區保護藻礁的民眾也必須接受這個事實,自然保留區是保護區等級最高的一種,目的是讓此地自然演化,完全不干預,讓它呈現原來的樣貌。因此,人類最好暫時遠離,並且控制人為的所有干擾,例如廢水排放、空氣污染,更不提工程建設了。重點是,讓這片受傷的藻礁有復原的機會。
依據文資法,保留區可以劃設,也可以解編。何不讓藻礁好好休息一段時間之後,等救活了藻礁以及周邊的海洋生物,工廠也養成好習慣了,環境都可以了,再來談藻礁的利用以及降低保護等級,到那時候都還不遲,最急的是拿出行動來,要關心藻礁,先救活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