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9日
摘錄自2012年8月7日優活健康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表示,依「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規定,禁止製造、輸入及販賣汞含量超過管制標準(5ppm) 的錳鋅及非鈕扣型鹼錳乾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應提出電池汞含量檢驗報告,申請取得「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後,始得製造輸入,並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本產 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及確認字號。此外,玩具類商品內附屬的電池也應須符合上述規定。
環保署表示,由於加強管制,抽驗合格率逐 年提昇,101年1月至6月底止,各地方環保局累計共稽查相關業者全數合格。此外,為查察市售乾電池的汞含量是否符合標準,各地方環保局於製造、輸入業者 倉庫及販賣場所抽樣檢驗,近三年抽驗300式中,僅1式裝於玩具中的錳鋅電池超過標準。
相較於94年尚未管制前,市售38式電池中即有4式 屬高汞電池的情形而言,相關管制已逐漸引導乾電池走向低汞、低污染設計。環保署進一步說明,乾電池若附加在玩具等商品輸入至國內時,業者常可能疏忽而未主 動依規定申請取得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字號。除環保局於平時加強稽查外,該署已請標檢局在檢驗進口玩具時,若發現商品隨附乾電池,即通報環保署及輸入業者 所在地環保局,由環保局錄案稽查及輔導業者符合規定,並於市面上加強追蹤查驗,標檢局也已函請相關商品檢驗單位配合辦理。
環保署提醒,商品業者應選用經檢驗合格並取得環保署核發確認文件的電池,販賣業者也應確認商品的電池是否取得確認文件並依規定標示,以免觸法。此外,環保署呼籲消費者,在購買乾電池時,選擇有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及確認字號的產品,共同為環保盡一分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