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也要錢!」 綠盟公布核四替代方案報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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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也要錢!」 綠盟公布核四替代方案報告

2013年03月07日
本報2013年3月7日台北訊,莫聞整理報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昨(6日)發佈長達36頁的核四解密報告:《核四真實成本與替代方案報告》,其研究發現,若核四運轉,全民將再付出至少1兆1256億元代價,這還不包括除役時土地復原成本,以及如果不幸發生核災的天價損失;反之,若現在就將破兆的經費投入綠能發展的發電量,會超過核四廠5.3倍,且可以創造4萬名以上的綠能就業機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綠盟在《新台幣焚化爐──核四如何燒掉你的荷包及未來?核四真實成本與能源方案報告 》報告中提出核四替代方案以及「電力需求零成長」的情境,預估可減少53%溫室氣體排放量,還有較低的發電成本及住商電費漲幅。因此核四不運轉,非但不會缺電,還可以在「電力零成長」的電力結構規劃下,達成非核家園及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兩大目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公投成敗決定他的去留,便將公投的焦點轉向對特定個人的信任投票,原本具體的核四問題反而因此失焦。此份報告出爐,正好是讓核四回歸理性討論的機會。

從綠盟發佈的《報告》可看出,行政院與台電不斷宣稱核四停建將「遭致重大投資損失、影響經濟成長、電價上漲、面臨限電危機、放棄低碳家園理想」等說法,都不堪檢驗。綠盟呼籲政府與台電不應再傳播錯誤訊息,反而應更主動充分公開資訊,促進社會共同討論此重大爭議的公共政策。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對此報告表示認同,他指出,廢除核能發電不會影響到經濟發展,反而有助於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的調整,即可避免廢核後所造成電 價上漲之可能性。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更表示,「用電需求零成長方案」,可以促使減緩國內貧富懸殊加大的問題。希望可以作為後核四之台灣新能源政策。

綠盟表示,今後以此報告主動拜會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各能源智庫以及立法院各黨團,除提供關於核四的正確資訊外,也希望跟各界討論各種替代方案,包括「用電需求零成長」方案。

綠盟表示,將持續投入相關議題研究,下一份研究報告將盤點既有政策,指出政府在各項相關政策的缺失,並提出解決建議。

核四真實成本與替代方案報告》摘要如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1. 若核四投入運轉,若核四投入運轉,全民將再付出至少1兆1256 億元代價,這還不包括除役時土地復原成本,以及如果不幸發生核災的天價損失。

  • 1兆1256 億元經費可以有更好的選擇:投入綠能發展的發電量,會超過核四廠 5.3 倍,且可以創造四萬名以上的綠能就業機會。
  • 日本經濟研究中心估計福島核災的復原成本將達 2500 億美金,約台灣總GDP 的 60%。
  • 法國核能研究所估算,若福島核災發生在法國,經濟損失將達 5800 億美元,為法國一年 GDP 的 20%,更高於台灣一整年的 GDP。
  • 以台灣目前的「核子損害賠償法」,核災賠償上限只有 42 億,若不幸發生核災,每人只有 183 元的核災賠償。

2. 國際核電營運公司及金融集團已紛紛表示核電成本昂貴且不符經濟效益,然而台電在國內仍堅稱核電是最便宜的發電方式。

  • 美國核電龍頭奇異公司:核電成本如此之高,以至於「很難」證明其合理性。
  • 歐洲最大核電營運公司之一E.ON執行長:福島核災後,新核電廠的成本必定提高。
  • 花旗集團:核電巨大且不確定的經濟成本,甚至會嚴重打擊核電公司本身的營運。
  • 匯豐集團(HSBC): 市場將會轉移到再生能源發展。

3. 國際權威研究報告均指出,廢核和減碳絕不衝突。且由於核電對再生能源具有排擠效應,只有不將核電做為減碳的選擇,再生能源比率才能提高。

  • 不依靠核電來減碳,比將核電納為減碳方式更便宜。
  • 藉由能源效率提升以及增加再生能源比例,可以達成廢核與減碳的雙重目標。

4.2025 年的電力結構,綠盟提出的核四替代方案與官方既有方案比較,可以減少 53%
53%溫室氣體排放量,還有較低的發電成本及住商電費漲幅。

  • 台電一再片面誤導全民,廢核後電價將漲四成,但台電卻不敢公開承認,未來即使核四運轉,電價仍可能大漲七成。換句話說,決定未來電價走向的,不是核四究竟能不能運轉,而在於正確的能源政策轉型。

5. 核四不運轉,非但不會缺電,還可以在 電力零成長」的電力結構規劃下,達成非核家園及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兩大目標。

根據政府預估,2025 年的全國用電量,比目前增加 48%以上,相當於 5.2 座的核四廠,或 2 座台中燃煤火力發電廠。若以這種電力需求成長的推估,台灣就算蓋再多電廠也無法跟上政府的預估。因此未來會否缺電的關鍵,在於政府是否能有新的思維,以抑制用電需求成長的方向,作為能源政策目標。

  • 電力需求零成長早已有他山之石作為參照: 在2000年至2010年之間, 丹麥、瑞典、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在配套政策的規劃與執行下,均已達成電力需求零成長,而經濟上仍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 與各國相較,台灣的能源效率還有至少一倍以上的進步空間,藉由政策提升能源效率標準、能源稅的課徵、產業結構調整等政策工具,可以達到兼顧經濟發展及電力需求維持零成長的目標。
  • 電力需求零成長外,搭配再生能源的發展,及天然氣電廠擴增,可使台灣兼顧非核家園及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

6. 「電力需求零成長」的行動策略

  • 2020 年時,用電量以 2010 年的總量為目標,且之後用電量須維持此水準。
  • 2013~2015 年間,總用電力需求成長率需持續降低,至 2015 年後達到用電高峰後,轉而下降。
  • 所有必備的政策工具,包括充分反映成本的能源稅、產業結構調整、能源效率標準的落實等,均須完成。
  • 對一般民眾以及中小企業而言, 透過電力零成長的政策配套,像是能源稅的實行,可降低總電費的支出,也可減免稅賦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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